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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象错误

意象错误

作者:查美偲

类别:校园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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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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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郗太傅在京口,遣門生與王丞相書,求女婿。丞相語郗信:“君往東廂,任意選之。”門生歸,白郗曰:“王家諸郎,亦皆可嘉,聞來覓婿,鹹自矜持。唯有壹郎,在床上坦腹臥,如不聞。”郗公雲:“正此好!”訪之,乃是逸少,因嫁女與焉。

  簡文稱許掾雲:“玄度五言詩,可謂妙絕時人。”

  王右軍少時,丞相雲:“逸少何緣復減萬安邪?”



简介:

  殷中軍為庾公長史,下都,王丞相為之集,桓公、王長史、王藍田、謝鎮西並在。丞相自起解帳帶麈尾,語殷曰:“身今日當與君共談析理。”既共清言,遂達三更。丞相與殷共相往反,其余諸賢,略無所關。既彼我相盡,丞相乃嘆曰:“向來語,乃竟未知理源所歸,至於辭喻不相負。正始之音,正當爾耳!”明旦,桓宣武語人曰:“昨夜聽殷、王清言甚佳,仁祖亦不寂寞,我亦時復造心,顧看兩王掾,輒翣如生母狗馨。”

  或问曰:“免者以何为也?”曰:不冠者之所服也。《礼》曰:“童子不缌,唯当室缌。”缌者其免也,当室则免而杖矣。

  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故期而祭,礼也;期而除丧,道也。祭不为除丧也。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已。士妾有子,而为之缌,无子则已。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而父税丧,己则否。降而在缌小功者,则税之。为君之父母、妻、长子,君已除丧而后闻丧,则不税。近臣,君服斯服矣;其余,从而服,不从而税。君虽未知丧,臣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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