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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与还

相与还

作者:董哲瀚

类别:都市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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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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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有服,宫中子不与于乐。母有服,声闻焉不举乐。妻有服,不举乐于其侧。大功将至,辟琴瑟。小功至,不绝乐。

  謝太傅盤桓東山時,與孫興公諸人泛海戲。風起浪湧,孫、王諸人色並遽,便唱使還。太傅神情方王,吟嘯不言。舟人以公貌閑意說,猶去不止。既風轉急,浪猛,諸人皆諠動不坐。公徐雲:“如此,將無歸!”眾人即承響而回。於是審其量,足以鎮安朝野。

  桓南郡被召作太子洗馬,船泊荻渚。王大服散後已小醉,往看桓。桓為設酒,不能冷飲,頻語左右:“令溫酒來!”桓乃流涕嗚咽,王便欲去。桓以手巾掩淚,因謂王曰:“犯我家諱,何預卿事?”王嘆曰:“靈寶故自達。”



简介:

  王太尉問眉子:“汝叔名士,何以不相推重?”眉子曰:“何有名士終日妄語?”

  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恒言不称老。年长以倍则父事之,十年以长则兄事之,五年以长则肩随之。群居五人,则长者必异席。

  大夫吊,当事而至,则辞焉。吊于人,是日不乐。妇人不越疆而吊人。行吊之日不饮酒食肉焉。吊于葬者必执引,若从柩及圹,皆执绋。丧,公吊之,必有拜者,虽朋友州里舍人可也。吊曰:“寡君承事。”主人曰:“临。”君遇柩于路,必使人吊之。大夫之丧,庶子不受吊。妻之昆弟为父后者死,哭之适室,子为主,袒免哭踊,夫入门右,使人立于门外告来者,狎则入哭;父在,哭于妻之室;非为父后者。哭诸异室。有殡,闻远兄弟之丧,哭于侧室;无侧室,哭于门内之右;同国,则往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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