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嘉賓喪,左右白郗公“郎喪”,既聞,不悲,因語左右:“殯時可道。”公往臨殯,壹慟幾絕。
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
齊王冏為大司馬輔政,嵇紹為侍中,詣冏咨事。冏設宰會,召葛旟董艾等共論時宜。旟等白冏:“嵇侍中善於絲竹,公可令操之。”遂送樂器。紹推卻不受。冏曰:“今日共為歡,卿何卻邪?”紹曰:“公協輔皇室,令作事可法。紹雖官卑,職備常伯。操絲比竹,蓋樂官之事,不可以先王法服,為吳人之業。今逼高命,不敢茍辭,當釋冠冕,襲私服,此紹之心也。”旟等不自得而退。
…相关:穿书村霸后我靠种田暴富、彼时正好、恶女重生、快穿之我怎么都不是人、和离后干回老本行、小米南瓜粥、遇骄阳、我与道士有个约、白血球今天杀死宿主了吗、藏在雨中的秘密
丞相末年,略不復省事,正封箓諾之。自嘆曰:“人言我憒憒,後人當思此憒憒。”
陳仲弓為太丘長,時吏有詐稱母病求假。事覺收之,令吏殺焉。主簿請付獄,考眾奸。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求眾奸,豈復過此?”
桓玄嘗登江陵城南樓雲:“我今欲為王孝伯作誄。”因吟嘯良久,隨而下筆。壹坐之閑,誄以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