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苏晚差点喷饭,“这什么名字?太丧了吧?”
“不丧。”林知夏摇摇头,嘴角带着一丝神秘的微笑,“这是一个关于……如何从‘凑数’变成‘发光’的故事。而且,我会带一个人一起去。”
“谁?”三人异口同声。
“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林知夏卖了个关子。
……
一周后,海大最大的阶梯教室。
人山人海,连过道里都坐满了学生。不仅是中文系的,其他系的学生也跑来看热闹,甚至还有不少媒体记者混在其中。
钱墨教授坐在第一排正中间,板着脸,手里拿着个保温杯,一副“我看你怎么说出花来”的表情。
而在他旁边,坐着几个看起来就很不好惹的“学术界大佬”。
讲台上,并没有摆放鲜花和横幅,只有简单的一个麦克风和一把椅子。
时间一到,林知夏准时出现。
她今天穿得很简单,一件米白色的衬衫,一条深色长裙,长发披肩,依然戴着那个标志性的银边眼镜(没有镜片,纯装饰),看起来既知性又温婉。
但让所有人意外的是,跟在她身后的,并不是苏晚,也不是林知月,而是一个穿着卫衣、戴着鸭舌帽、看起来酷酷的女孩。
正是刚刚出道的Rapper——莫然。
全场哗然。
这是搞什么?文学讲座带个唱嘻哈的?这是要现场Battle吗?
钱墨教授的眉头皱得能夹死一只苍蝇。
林知夏走到台前,没有看第一排的大佬们,而是先看向了最后一排挤得满满当当的学生们。
她笑了笑,声音清亮:
“大家好,我是林知夏。也就是那个被骂‘染上脂粉气’的夏虫。”
这一句自嘲式的开场白,瞬间拉近了距离,台下响起了一阵善意的笑声。
“今天我不讲什么文学理论,也不谈什么写作技巧。”林知夏指了指身边的莫然,“我想先请大家听一首歌。这首歌的词,是我写的。但唱它的人,是一个曾经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只是‘凑数’的人。”
莫然摘下帽子,拿起麦克风。
音乐响起,不是那种嘈杂的电音,而是一段清澈的钢琴伴奏。
“有人说我生来在阴沟,不配仰望星空。”
“有人说文字太贵重,不该沾染霓虹。”
“但我看见光穿过指缝,把泥泞变成彩虹。”
“我是凑数的野草,也是春天的帮凶。”
莫然的声音带着一种独特的颗粒感,那种从底层挣扎出来的力量,配合着林知夏那极具画面感的歌词,瞬间击中了在场每一个人的心。
钱墨教授原本不屑的表情,慢慢凝固了。他握着保温杯的手微微颤抖。
这歌词……通俗,却不庸俗。犀利,却不尖刻。
这是真正的……有血有肉的文字。
一曲终了,全场寂静。
然后,掌声雷动。
林知夏等到掌声平息,才缓缓开口:
“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去参加选秀,为什么要让文字和娱乐沾边。我的回答是:因为那里有活生生的人。文学如果脱离了人,脱离了那些在泥潭里挣扎、在舞台上渴望发光的灵魂,那它才是真正的死水。”
她看向钱墨教授,眼神不卑不亢:
“脂粉气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用偏见给自己筑起了一道高墙,把那些真实的、鲜活的生命,挡在了文学的大门之外。”
钱墨教授沉默了许久。
最终,他缓缓站起身,对着台上的林知夏,深深地鞠了一躬。
这一刻,胜负已分。
不是为了争输赢,而是为了……让文学回归它最初的样子——记录人,温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