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是啊,早知道着道理该多好,你们同我住在村里,为娘就是天天织布种田,也能勉强维持生活,他寻份差事,何苦又去争那些功名利禄呢?”女人出生农家,一生受到最多的教育,便是勤俭持家,苦一点累一点无妨,一家人合该整整齐齐,“又冷又湿的地方,洛儿,你的父亲可能是坐船不小心发生意外,客死异乡,天大地大的,何处能寻到他啊。”
“娘亲,你还要去寻他吗?”阚洛知道她是个坚韧的女人,未婚先孕,大抵是她这辈子做过的最出格的事,他抓紧母亲的衣袖,露出小狗狗一样可怜的眼神,他还斗不过那个给不了母亲幸福的死人?不过,作为一个成年人,他深深的以这种卖萌行为为耻。
沉默了好一会儿,女人终于结束了激烈的思想斗争,长叹一口气,她把阚洛幼小的身子搂紧在怀里:“洛儿腿脚不便,为娘得守着你,看着你长大,看着你娶妻生子,你爹他,让他长眠水下吧,有缘下辈子仍能做夫妻。”
“我邱云心离了他,就照顾不好孩子了吗?不,洛儿,为娘虽然给不了你锦衣玉食,但一定会护你平安长大的。”
阚洛至此肯定,他确实是穿了,穿到了自己的书里,毕竟在构思初期,他想将母亲写进这个故事里,又觉得用母亲本名多少犯了忌讳,便将母亲的姓稍微修改,母亲的父族姓苗,母族姓邱,现实世界她自然是随了父姓,但被自己私心写入书中,自然是悄悄改了姓,这便是邱云心这个名字的由来。
他想,他会穿书,或许是因为那条似开玩笑的评论?什么画个圈圈诅咒你,必须满足离月一个愿望?实现愿望会是离开这个世界的契机吗。
阚洛趴在熟悉的怀抱里,感受到了久违的安心,有妈妈在身边,还回不回那个世界,都已经无所谓了。
转眼间过了两月,阚洛逐渐适应在这个时代的生活。
邱云心没有行过正式婚礼便有了孩子,一直是村里人诟病的地方,路过之人无一不吐一口唾沫,为了保护阚洛,原来的邱家老宅早没住了,她带着儿子搬到了离村子有三四里的地方住另起茅屋,很少与村里人打交道,少了和人人情来往,倒也清静。
阚洛无法下地,终日躺在床上,闲来无事,便教母亲砍了些木头来,自己琢磨如何造一架轮椅,他不懂木艺,但时间充沛,母亲因是农家女,又勤恳,没少和她四处奔波的父亲学习手艺,知道阚洛的想法后,偶尔也能抽空为他指点。
为了让他多看看外面的世界,有时候阚洛也会被母亲安置在院子里,邱云心是个会过日子的人,在院子里架了葡萄架,久而久之,葡萄架下就成了他施工的地方。
近来阚洛发现,院子的篱笆外,总有一双黑溜溜的眼睛,偷偷摸摸的往这边张望。有时候一看就是一早上,让他十分不自在。
“你是什么人?”他终于忍无可忍。
“阚洛,你不记得我了?我是村里的宝儿。以前我总陪你玩,可是有一天你搬走了,我找不到你。后来上学堂经过这里,我才知道你搬到这边了。我娘亲警告我不要跟你玩,但以前我们拉勾勾约好了,要做一辈子的朋友啊。”回答他的是个脆生生的女声,听起来还小的很,约莫是小阚洛的儿时玩伴。
阚洛是个应付小女孩儿的苦手,他以前带女儿时,只知道,女孩儿要宠着养大的。
小姑娘好不怯场:“我可以进来吗?”
“...”
“你不回答,我就当你默认了。”阚洛家的院子很简陋,一圈篱笆就圈出来了。小家伙个头小,找了个洞自顾自的钻了进来。
“你娘亲不是不允许你同我们家来往吗?”
“是哦,她说和你们玩会学坏。不过我喜欢和你玩,只要不让她知道就好了。”小姑娘的花袄子因为乱钻,弄的脏兮兮的,手上还捏了团泥巴。
阚洛心想,我可不玩泥巴,便自顾自干手上的活。
也不知原来那个年纪尚小的阚洛到底有何魅力,这个宝儿也不嫌弃被晾在一边,在旁边眼巴巴盯着他干。
“阚洛,你在做什么?这个像椅子一样的东西,还有轮子。”
“轮椅。”
“那是什么?
阚洛不知道怎么解答女孩儿的满眼好奇:“会动的车。”
“是做那种可以载你到处跑的车车吗,真好,是不是做好之后就能陪我玩了?”小女孩儿把手里的泥巴捏成小兔子状,吸了吸流出来的鼻涕。
会载着他跑是真的,但他肯定不会和她一起玩,他早过了玩泥巴的年纪,阚洛替小女孩惋惜。
小家伙大概感觉到冷落,情绪低落下来:“你知道吗,村里最近死了好多人,得了重病,和我一起上学的二柱也刚办了白事,突然就不在了,我好担心,我也会死。”
“所以我才鼓起勇气来找你,阚洛,你把你脖子上的玉观音送我吧,等我长大了,就嫁给你做你的妻子,给你生一窝孩子。”女孩子笑起来,因为换牙门牙少了一颗,看起来有些滑稽:“以前我们约定好的,我要为你穿上凤冠霞帔,做你最美的新娘子。”
“!!!”他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小姑娘看上去充其量也才六七岁的样子,这么早熟吗,他咋不记得他的原著有这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