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透过落地窗肆无忌惮地照射进来,烘烤得我脸上温热温热的,有着些微的疼。楼下各种品牌各种型号各种颜色的汽车来来去去,像小孩子玩的模型在匀速行驶着,充满了不真实感。我捧着冰冷的可乐,努力使自己保持清醒,不再昏昏欲睡。
“等很久了吗?不好意思,我来迟了。”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没有。是我早到了。”
是啊,我故意早到半小时,只是为了等他。我喜欢看他向我走过来的样子,看着他慢慢地走近,走进我的生活。
是的,我喜欢。
我喜欢看他大口大口地喝果汁。
我喜欢看他对着动画片傻傻地笑。
我喜欢在试穿了一件漂亮衣服后,红着脸问他好不好看。
我喜欢用铅笔在纸上轻轻地写满他的名字,然后用橡皮很快地擦掉。
我喜欢和他一起在旋转木马上微笑,在坐过山车时逆风大叫。
我喜欢和他在深夜敲击着键盘天南地北的聊着,尽管很多话题是关于杨菁的。
我喜欢他流水账般的对我说着每天发生的事,尽管有些话在我们白天见面时他就已经说过。
我喜欢他在过马路时紧紧牵着我的手,到了马路对面再轻轻松开。
我喜欢他在对他的朋友介绍我时,语气中充满了宠溺与骄傲,虽然这种语气显得那么的莫名其妙。
我喜欢他。莫名其妙的喜欢他,很喜欢。
短短的一个寒假,我和承诺的关系却由生疏转为了熟络,我对他的感情也一点一滴地产生了变化。这一切发生的是那么突然而又自然,这么让人措手不及而又平静接受。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已经想不起来。
是从我一次又一次的接受他一次又一次的邀约开始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