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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有始无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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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原本镶嵌宝石的地方只剩下一个浅色的凹陷,鲤鱼鳞片的金粉似也已褪尽,拿在我手中的只是一柄平淡无奇的老旧铜镜而已。

我对它也有印象。小时候没有人陪我玩儿,宋寅容大部分时间都被关在远松楼里研习佛法,没空隙溜出来找我胡闹,我就老爱往废弃不用的大屋子里钻。

大屋子并没有清理干净,楠木床架上落了厚厚的灰尘,蛛网结成帐幔挂在房梁上,支离破碎的屏风倒地,其上刻画的观音和佛像的面孔业已湮灭,模糊不清。

我最爱的是大屋子里的橱柜,对开柜门,做着精致的镂空花雕。里头堆满了弃置不穿的戏装。

绸缎、绫罗、麻布、棉布……各种各样的面料、样式,在这一座巍峨失落的橱柜里齐全了,在那时的我的眼里,这就是我的乌托邦,我所梦想的那浮华春丨梦般的光景、幻灭迢迢的不归返的前朝。

小小的我,拿着那些衣裳在身上比划,扯起一段金纱蒙在头上,想象自己是迈入教堂的幸福新娘。我借着这面小铜镜观察不伦不类的我,在跳跃着希冀的眼神里头窥见一个容光焕发的小小宋朴。

这面铜镜是我的蜗居,我蜷缩在它狭窄的镜面里温暖安详的做着梦。

我把拨浪鼓和铜镜一起拿在手里,再度提起裙子。我举目望去,看见路的尽头、蜡烛灯所指向之处,有一座尖顶翘檐的亭子静静矗立。

亭子四周垂着竹帘抵御寒气,风吹帘动,隐隐传递过来些许温煦馥郁的茶香气。

我一步一步向亭子走去。在第十五盏蜡烛灯旁,我看见了最后一个东西。

是一枚珠花。我在九岁那年戴过的珠花。

我对它印象深刻,因为对那时的我而言,这是我得到的第一件来自宋家内部的贵重礼物——当然,那时我还不知道,这也是最后一件。

珠花以绣球花为原型,使用珍珠做花蕊、精心打磨成形的蓝宝石做花瓣,一朵朵小花团簇成为一朵完整的绣球花,下端系一枚朱红流苏。大蓝大红,色彩撞在一起,明快但绝不庸俗难看。

我静默犹豫了一下,俯身捡起了它。

现在,距离亭子,仅有一盏蜡烛灯的距离了。

我迈过蜡烛灯,空闲的那只手伸向帘子,刚要挑开它——

“呀。”我轻声呼道。

从亭子里伸出一只莹白修长的手来,先我一步掀开了帘子,竹帘的浅棕与垂穗的朱红与这只手的白皙形成对比,一霎明亮了我的双眼,像迷途很久的旅人骤然瞥见已在视野范围内消失很久的海上灯塔。

我落进了一双熟悉的湿漉漉的黑眸里。

它噙着一丝笑意,在等着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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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女士。”唐晓翼说着,为我倒了一盏茶——动作优雅高贵,我犹豫着要以什么样的姿势和表情接过这盏优雅高贵的茶才算优雅高贵。

最后我还是低头,双手接过了茶盏。细腻的青花瓷胎质上乘,烧筑出来的青蓝花纹繁复优美,捧在手心都是一样艺术品。

眼下我和唐晓翼正围着一张圆形石桌,面对面的坐在石墩上——在我落座以前,他义正言辞的说“不要坐得离我太近,我怕我控制不住我自己”,我求之不得,立刻选择了离他最远的位置——也就是他对面,快快乐乐、利利索索的坐了下来。

“这就是你准备的东西?”我喝了一口茶,入口温热清甜,回味带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涩,“我的拨浪鼓、铜镜以及珠花?”

“还有十六盏灯。”唐晓翼叹气,“我以为作为理科生,你对数字会很敏感的,可是你没有。你在这方面倒是颇有文科生的小女儿情怀。”

我小小的翻了个白眼。

他提及灯的数目我才后知后觉的回味过来,那不就是我的年龄吗?

唐晓翼笑吟吟的看着我。石桌上的琉璃灯落在他眼底,折射投映出无数盏琉璃灯,明灭闪烁沉没不定:“喜欢我准备的一切吗?衣服、发饰、礼物、灯。”

我用手撑着脑袋,故意做出冥思苦想的表情:“嗯——还算不赖。”

其实何止是不赖,我的心情都可以用“震撼”、“感动”一类的词来形容了,不过我才不会给他得意的机会。

唐晓翼也配合的唉声叹气,他挠了挠脸颊:“宋朴小姐可真是难以讨好啊!非得要我把脑袋抓秃、办法用尽才肯让我翘起尾巴、洋洋自得一次吗?”

我把茶盏放在桌子上,冲他笑了笑,轻声说了一声“谢谢”。

“没有人对我这么上心过,在这个方面。”我说,“生日也不见得有今天这么……隆重。”我考虑着该如何遣词造句,“真的非常感谢你,唐晓翼。”

没有别的意思,就是谢谢你。

谢谢你的用心,谢谢你的……讨好。我很惊喜,真的很感谢你。

但是一味的沉湎于惊喜是不正确的。

我深知这只是他准备的一部分,后面的才是重头戏。

“理科生宋朴又回来了,小姐。”他挤眉弄眼、阴阳怪气的叫我“小姐”,“什么都逃不过女士的法眼啊,那我也不多掰缠了。切入正题。”

今天晚上的唐晓翼心情似乎很不错,眼角眉梢都是舒缓开来的浓郁好情绪。我仿佛也被他高昂的兴致给感染了,原本因为华清璃的戒指而微微低落下去的感情也转好了许多。

我把热烫的茶盏捂在手心,借以温暖有些受冻的身体。

唐晓翼向我低一低头,表示正式开始。

“首先我要向你道歉,对不起,我欺骗了你这么久。”他一本正经的双手合十,一脸虔诚无辜的看着我,我刮了刮鼻梁干笑了两声,本质里我不喜欢这样的情景。

像是我对他提出审判,他将证据罗列在我面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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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近亲结合产下的孩子,虽然在那个时候,近亲结合是相当常见的事情,但是因为我的父母,我这个孩子就显得很不一般起来。”

十九世纪末,上京唐家的家长名叫唐莫世。

唐莫世有个兄长,叫唐莫庭,还有个千娇万宠、娇滴滴的小妹妹,叫唐蓓伶。

唐莫世继承家长之位后,唐莫庭便被归入旁支,不再作为“莫”字辈,单单作为“唐庭”被记录在唐家家谱上。

唐庭娶了苏氏三小姐为妻,在1898年生下一子,取名阿迁。

那时的大家族联姻,当事人之间谈不上有什么真挚的感情,就是「婚姻的结晶」也不过是「水晶」一类的无机质的死物。苏氏三小姐与孩子阿迁在唐庭眼中都只是死物,可有可无,风一吹就能带走。无影无踪。

唐莫世与唐庭一起,深深地爱恋着共同的小妹阿蓓,而阿蓓也早已对唐莫世情根深。

然从中却有唐庭横插一脚,强要了阿蓓,阿蓓迫于无奈嫁与唐庭,做了他的妾。

即使人已归于唐庭名下,阿蓓也仍与唐莫世有私底下的往来,厮磨幽会,因为无法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于是那些存在于暗夜当中的疯狂与缠绵便愈加变态眷恋,怀上孩子是迟早的事情。

可是当阿蓓真的被查出喜脉时,这个孩子的父亲究竟是谁,却成为了一个大难题。

唐庭自然兴高采烈的认为这是自己的孩子,可是当孩子真正出生以后,唐庭的梦想破灭了:这个孩子的眼睛,生得与唐莫世是一模一样,父子俩都的眸色都是子夜般幽深昏暗的纯黑之色。

他连自欺欺人都成了奢望,失望过后诞生出仇恨与怨愤,他要抚养这个孩子长大,然后让他去报复他真正的父亲——唐莫世。

只可惜唐庭命不长,在孩子三岁时便暴毙身亡,复仇计划胎死腹中。唐莫世便趁机将这个孩子光明正大的过继到了自己名下,改名唐晓翼。

“我想我的父亲在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就知道了,我已经害死了叔叔,那么也会害死他、害死母亲、害死所有的人。”

小时候的唐晓翼,就已经有了一双野兽般的眼睛。

他总是冷冷的盯着某个人、某个地方,沉默寡言,对体能训练表现出异乎常人的狂热兴趣。唐莫世担心他用力过猛,忧心忡忡的看着小小的孩子一天到晚头顶砖块脚踩独木,白皙脸庞上保持着一成不变的死寂的表情。有时唐莫世会觉得这个孩子没有心。

他多次试着与唐晓翼交流,但即使他说得口干舌燥,也不见得唐晓翼会挤出一个字用来回应他,他连敷衍都懒。这个孩子骨子里有一种近似于恶毒的冷漠与仇恨,他憎恨着所有人,这恨意直直的蔓延扩散向整个世界。

可是这个“所有人”却不包括那时不得母亲宠爱的、丧父的、不起眼的阿迁。

阿迁对唐晓翼的身份概念很模糊,只知道他是“弟弟”,却不知双方乃是关系微妙的「亲生兄弟」——微妙之处在于,追根溯源唐晓翼的底也划在唐庭名下,是唐庭的“儿子”,但是他又确确实实是唐莫世的孩子。

大家族内里肮脏龌蹉之事数不胜数,他们家传承了这么多年,腌臜事多了去了,只是大家心有灵犀般的皆闭口不言,到底没人有兴趣说死者亦或者生者的闲话。

唐晓翼却对唐迁有了几分兴趣,他见唐迁孤身躲在书架间挑灯夜读,见唐迁趁夜深无人时偷跑进议事厅抚触墙上的锦绣江山图暗暗考虑自己的勃勃野心,见唐迁被失常的母亲掌掴后站在雨里默然不语。

是个一旦被给予了甜头,便会死心塌地的可用之人。

他要收买他。

“五岁的时候,我把唐迁推进了湖里,他不识水性,只会胡乱扑腾,像一只笨手笨脚的青蛙。我在岸上看他绝望的呼救求生,然后我跳下去,把他拖回岸边。就这样把他驯得服服帖帖、任我差遣。”

原来这就是唐晓翼收买人心的方式。

置之死地,而后救其于水深火热当中。

你以为是他把你带出了地狱,可你不知道,是他带你入了地狱。

“后来我离开了唐家,加入军队,辗转于各大战场,一步一步往上爬。我要得到权力、金钱、地位,我要得到所有所有的东西——人的贪欲是无限的,当我登了顶,看过了风光,我便想要永生。”

已经是位高权重的军阀的唐晓翼回去了唐家,杀死了唐莫世、唐蓓伶。清洗唐家内外,抹除前代所遗留下的,替换更新成为带有强烈的“唐晓翼”色彩的东西。

他对谁都没感情,看谁都是白纸一张,只标注“有用”与“无用”。

唐迁也从没令他失望,从不对他言说一个“不”字,他只是低眉顺目的追随在他的左右,做他的千军万马。

只要唐晓翼一声令下,唐迁便会赴汤蹈火万死不辞。即使叫他即刻去死,他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唐迁是一把优秀的算盘,统筹兼顾进退有余,至于杀生血腥之事,由唐晓翼一力承担。

是他们使唐家在那个乱世仍屹立不倒,将这座辉煌古老的园林完好无损的继续保存下去。

并且,还要让这个古老的姓氏,在这个世界上更加震耳欲聋。

即使如此,唐晓翼仍不知足。

美丽的人总是格外珍视自己的美丽,无数次他抚触自己的脸颊,抬眸看见镜中的那个俊美男子。他还可以这样多久?还可以守着自己所抢夺来的积累下的荣华富贵多久?

就是死,也要把财富通通带进坟墓里,让他在另一个世界依旧凌驾于万人之上。他对于这优越感与为人王者感有着上了瘾般的强烈依赖。

“我得到消息,关于永生的秘密,动身前往镇丽,遇到了宋寐之与她的合作对象,栗本伶。”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镇丽,青伶戏馆。

台上戏子一声清唱拉开这三千帷幕永不落下,媚眼流转声声悲切牵动游子愁肠,反身送出水袖一刹那惊艳了岁月白驹。

唐晓翼为那样美丽的宋寐之而惊艳。

他想要这个女人的美丽,也想要这个女人的秘密。

于是金屋轰轰烈烈拔地而起,琉璃瓦黄金柱,娇娇坐高堂。精致浮华禁锢住神女步伐,让她失神坠入这十丈软红回不了头,就是醒悟过来也已被世俗情爱牵住了心勾住了魂,动一动五脏六腑都要翻腾绞痛至欲断柔肠。

那个时候的宋寐之,身边有个栗本伶。他是日本来的先生,哑巴,负责戏馆文场的二胡。有时能听见他在深夜里拉起他那把旧二胡,一声一曲断断续续哀艳凄惨至极,他垂眸时整张面容都好似溅了淋漓墨汁,山远水远分不清原始黑白。

“宋寐之知道我在骗她,但她为我而深深堕入爱河,处于极度的自我分裂当中。她终究只是个单纯的妖怪,空有媚骨却无残忍杀伐之心。”

女人。

总是要为爱情迷失了自己。

宋寐之狂热的爱恋着唐晓翼,明知他不过是贪图她所拥有的秘密,却仍抵挡不住强烈的诱惑要投身他的怀抱。她与他恋爱三年,谈婚论嫁,兴高采烈亲手缝制手帕鸳鸯,一只一只浮于绿水,交颈偷欢。她幻想与他琴瑟和鸣、白头偕老。

可那到底只是太过美丽的故事,红颜总是多舛,总以为天涯海角是想去便去的地方,真正要做决定了就会发现自己其实柔弱得连马都上不了,私奔更是浮于纸面。

实际上鸳鸯可是薄情的动物。

唐晓翼终于撕破脸皮,要强迫宋寐之,被她逃脱后心生杀意,宋寐之抢先一步自杀,并种下诅咒——「唐晓翼,戴簪子者必死,穿嫁衣者必死」

唐晓翼得到了宋寐之的宝物「七碧桃」,他以为这样就预示着永生。

可是不行。在保持了一段时间的青春容颜以后,他出现了凋谢衰老的症状。

“在德国做卧底的时候,我遇到了「记录者」宗祁岚秋,她告诉我,「七碧桃」本身的力量并不完整,还需要融合宋寐之后代,也就是‘小女’的力量才可以臻于完美。”

宋寐之死后化作一枚莲子,落入栗本伶手中。

他把莲子与宋寐之的几件估衣收在一起,坐在日渐冷落的青伶戏馆里,等着什么人来。

古代的阳光透过佝偻檐角间的缝隙落进院里,旧红板上刻痕印迹混的多少爱恨情仇,尘埃跌宕沉浮环绕着静坐的东瀛哑士。他一只手搂着二胡,一只手搂着匣子,微眯了浑浊双眸,默默地在心里唱着什么缠绵悱恻妖妖娇娇的曲子。

直到那一天,宋书推开了戏馆的大门。

他与栗本伶相谈甚欢,愿意买下那几件精美绝伦的估衣,栗本伶将那枚莲子作为赠品交给了宋书,一并将「小女」的继承机会交了出去。

从那以后,栗本伶从镇丽消失了。几个月后,人们在崐色灵山的山脚下发现了一堆白骨,从白骨旁四散的木屑判断,那正是栗本伶。他从断崖上一跃而下,与心爱的二胡一同粉身碎骨。

在他去后,栗本家漂洋过海来到中国。

“从那时开始,我就密切关注着临杭宋家——那正是宋书的家族,也是你的家族。宋朴,你,临杭宋家。不知道你是否记得,你家中有一位地位至高无上的长老,名号空竹。他就是那个宋书,从栗本伶那里取得莲子的宋书。”

空竹长老。

空竹。

我想起来了。我的小名,我的字,颂伊,就是空竹长老为我取的。他用粗糙的脱水的手掌抚摸着我的脸蛋,用颤抖的沙哑的声线宣布我的小名叫做颂伊。

宋书的字,也是颂伊。他将他的字交给了我继承,也一并将「小女」的血统交给了我继承。

我得了开启空中花园的钥匙,却发现我连找到钥匙扣的本事都没有。实在是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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