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12点多。
顾森一人走在回去的路上,这么晚回去已经不是一回两回,她早已习惯。习惯在没办法去解决的事情上找到快乐的点。比如,现在这么晚回去不是她所能决定的,她唯一能做的也只是塞着耳机听着音乐,一个人走着。
她不喜欢打车,她喜欢一个人,一个人走过所有的路,似乎这样可以一直走到天荒地老,若真是如此,她觉得也没什么不好。
一路上她想着今天所发生的事,包括毫无征兆见到的那个人。慢慢地走着走着,突然停了下来。她忽然记起,似乎两年前夏末的某个夜晚,她见过那个人。
她,见过他。她见过顾原森。
渐渐地,她又开始行走,脑海中那日的画面逐渐清晰。
那是个很热的夏天,深夜了也还是毫无凉意,她从俞朝的公寓里出来,还未走远,便已大汗淋漓。
俞朝是她的前任男友。
两年前的那个夏天,那个她走出来的夜晚,他们分手了。至于为什么,她不愿再想。她和他都没错,怪只怪他与她始终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试过万分的想要同他一起走下去,最后也只是徒劳。那个男孩,像清晨的朝阳光芒万丈,无奈总照不进她的心里。
就在那晚,她一个人郁郁寡欢走在路上,突然见前方的马路边上横躺着一个人。她当时有些害怕,脑子里涌现的也尽是一些血腥可怕的念头,什么谋杀,死尸,猝死,车祸之类的等等,要不然一个大男人无缘无故躺在那里做什么,而且可以看出,已经毫无知觉。那时候虽怕,也还是小心翼翼一点点挪了过去。
其实那晚有一瞬间,她是想给俞朝打电话的。她同他分手后,他竟没有一刻是想出来追她回去。她第一次提出分手,情侣间吵吵闹闹,分分合合不是常有的事,为何一到她和俞朝这里,一次就见光死呢。所以,当手机还未拨通那个号码,她就把手机扔进了包里。
后面等她终于走近那个男人,她才长舒一口气。一股好大的酒气,原来是一个醉死鬼。
她在那男人身边蹲了下去,这一蹲,就听见他在无意识地呢喃着什么。她仔细去听,原来是渴了要喝水。她觉得这人真是心大,就这么醉醺醺倒在路边也不怕被抢,看这男人的穿着,非富即贵,手腕上的袖扣居然还是宝石。
她还是给他买来了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他移到不远处的长凳上,连矿泉水都是凑到他嘴边喂他喝的。一系列动作做完,她也没什么力气,那男人真重,好在长得非常不错,她也就不计较太多。女人嘛,总是视觉系动物。后来男人睡着了,就在长椅上那样躺着睡着了。
她当时很纠结,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实在没办法,只好在他身上开始搜寻手机名片之类的东西。不想手刚碰上他的西装口袋,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还记得那一瞬间,狠狠给她吓了一跳。
手机上显示着四个字——我的骄阳。
她猜测可能是这男人的什么亲人,朋友不可能,昵称在那。老婆呢,搞不好是新婚不久。不过真被她蒙对了,是他的妻子没错。她一接起来,那边的口气不是太好。
——原森?
——你好。
——你是谁?!
——我是……
——原森的手机为何在会你那里?你是谁?!
——我……
——你究竟是谁?原森呢?!
对话就是这样,她哪插得进话。
待她迅速说明情况,那个叫“我的骄阳”的女人,不到二十分钟就开着一辆保时捷呼啸而来。她这点记得很清楚,因为那个女人一下车就把她给惊艳到了。要知道,一个能让女人都惊艳的女人,绝对是真正的过目不忘。
她同那个女人一起将人抬进了车里。走时,漂亮女人还同她说了好几句抱歉,当然还有好几句感谢。
现在仔细回想,那天晚上的那个男人,就是顾原森。
顾森不自觉唇角上扬,这世界真小,自己有一天还能做到这样的好事。果然人善良的活在这个世上,总是没错的。
***
第二天一早,顾森还未醒,李正东就打来电话说Jennifer昨晚发高烧进了医院,由于年会饭局W静吧必须要去一个人,所以临时决定让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