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红红儿开始照顾沙沙时,她脖子上的勒痕便消失了。
如此过了几年,沙沙虽还是人类之身,命格没有得到很好的缓解,也还是让沙沙过了很好的童年。
无名想去参军,榭辞没有阻止。毕竟,这是这孩子想要做的。他也没有告诉无名现在榭沙沙很需要他,毕竟,让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做进退两难的选择,他也很难受。
听天由命吧,最后沙沙不是人类也没关系,他会一直护着她到魂魄消亡。
自皇城的永安人随太子殿下走后,皇城的人高兴了一阵子,生活方式变得和以前一样。
榭沙沙自病好后,脸色还是苍白。她独自一人去摘了小白花送到太子神像台上。
因几日前太子显形下凡让百姓激动非常,就连贫民窟的太子庙都变得比原来热闹。
她双手合十,站立此地,心里默默祈祷。
虽然现在太子殿下很忙,她还是想祈福一下,当个过场。
皇城本是富足安乐,可总有某种乌云盘旋上方,惹人不快。
心里不祥的预感俞重,榭沙沙想出城去。去哪都好,她不想在皇城里了。
可无名参军去,还要回来,若知道他们竟不在了该怎么办?
榭沙沙想,罢了罢了,至少等他回来了一定要离这皇城远远的。
白无相想对付太子殿下的方法多的是,不一定非得是人面疫。
榭沙沙回来的时候,发现榭辞正在整理衣服,是榭辞给榭沙沙买的新衣服。
她有点疑惑,“爹,你在干什么?”
榭辞看到她,一笑:“沙沙回来的正好,今日我带你去看你的皇舅。”
榭沙沙:“......”
.....
.....
国主脸色有点复杂,“你有女儿了?这是你女儿?”
“是啊,”榭辞脸上的笑都没消下过,他将背后有些畏缩的沙沙拉了过来,“沙沙,这是你皇舅,叫舅舅。”
榭沙沙:“......”
书里没告诉过她,她爹是仙乐国的皇子啊。
别告诉她,身为仙乐皇族的榭辞在贫民区过了好几年是吗?
这...太惊骇了。
那她,也是仙乐皇族,是吗?
想到在贫民窟贫困节约的日子,榭沙沙的脸色都快绿了。
但她神色如常,眨一眨琥珀色的大眼睛,声色软糯的说:“舅舅。”
榭沙沙的父亲是国主,母亲是皇后的庶妹,这么一血缘关系,谢怜小时候的样子与现在的榭沙沙倒是非常像。
国主的心被软化了,他严肃的脸上终于有了笑意,他轻轻招手,“来,到舅舅这来。”
自谢怜出生后,其实国主一直想要个女儿,但皇后生下谢怜后身体亏损,不能再生育了,便只好作罢。现在见到看起来很乖巧软糯的小女娃,国主自然对这小侄女心生喜欢。
国主把榭沙沙抱怀里,就发现她非常瘦,他脸色不好看,回头就骂了他弟弟,“让你回来你不回来!非得待在贫民窟里,那里有什么好?沙沙被你养的那么瘦!”
榭辞:“...皇弟知错了,皇弟一定养的白白胖胖的。”那还给我了吧,这是我女儿。
国主抱着不撒手,眼里对榭辞还非常嫌弃,“你也是,在外游历也没多少变化。这几日外面不太平,在这住吧。”
人生就是不太公平的,身为国主却没个知心的女儿,只有谢怜这个经常往皇极观外跑不知道回来的小子,前几日还为了永安人的事跟他吵上了;而他的皇弟呢,自由自在的,经常写信写外面有多么多么好,不仅娶了妻,还生了个很暖心的小棉袄。这么一想,国主倒是头一次看他的皇弟不顺眼,从里从外挑着榭辞的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