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不敢说,高适可是亲眼看着王昌龄如何在江宁办起学堂的,除过他自己的积蓄,诗社的助力必不可少。
“每至季末,长安分社的账房便会将收支明细誊于黄麻纸上,呈送吏部审核用印,再张贴于本馆大门外及平康坊官府指定的公告墙上,任人查看监督,绝无藏私!”
高适兴致勃勃地介绍完,看着眼前这位名动长安、前途无量的李供奉,一个念头忍不住冒了出来。
“太白兄,以你如今‘谪仙人’的诗名,又在翰林院身居显要,声望如日中天,何不也开宗立派,自创一家诗社?届时这长安诗坛俊彦,定会如百川归海,争相投帖拜门!有你这等大才挂帅,诗社定能一呼百应!看到诗社隔壁的那间空房子了没?那是曾经陈拾遗陈子昂的风骨诗社旧址!长安米贵,寸土寸金,你可知为何此屋一直空闲?”
“怕是无人能与陈公风骨相较吧。”李白摆弄明月佩的手顿了顿,回答说。
“正是!”高适一拍桌子,转而身子前倾,凑近李白,压低声音,“实不相瞒,当年少伯兄有意把分会馆馆址选在那里,犹豫再三还是选择了这。究其原因么,少伯兄说我们瀚海诗社重边塞军旅,陈公‘风骨’二字如昆仑巍巍,我等若坐其旧榻,持其故笔,恐己身气象不足以继其万一,反令英灵蒙尘。那‘风骨’宝座,还是让它空着吧。诗社旧址就当作长安诗坛的一面明镜,照我等衣冠是否端正。少伯兄此言在理,但……”
李白听他有未尽之言,抬眼看他:“嗯?”
“每每经过,看这长安寸金之地门户紧闭,我心中便另有一番计较。那般风骨,便不能由后人续写,生发新枝么?让这等风骨久锁尘埃,实乃诗坛憾事!”
高适终是袒露了心声。
“这话我平日也只藏在心底,从未与少伯兄言明。今日与兄相谈甚欢,才敢吐露一二。太白兄若要成立诗社,一来两家诗社毗邻,相互有个照应。二来,你那《蜀道难》颇有陈公遗风,陈公若见,必当欣喜。更何况……如果我没记错,太白兄与陈公,算是同乡吧?”
“我居碎叶,陈公乃射洪人,也算是同乡。”
“那正好!太白诗风,不算辱没陈公风骨,上无愧先贤,下惠及同道。让旧址重生,方不负先贤寄托!到那时,我可就要频频向少伯兄告假,到你那‘青莲诗社’去了!”
“青莲……诗社?”李白缓缓放下明月佩,捋平下垂的流苏,对高适的安排报以苦笑。
“饶了我吧,高三十五。我李白生性疏懒,翰林院的琐事尚且厌倦,谈何自立诗社!这‘谪仙’的虚名不过是一阵风,能吹多久由它去!开诗社,立规矩,管人马,算钱财……”
他冷哼一声:“有这功夫去管几个社员的月例、百贯银钱的去向,我宁可策马出城,在终南山下找片竹林,听松风、饮清泉、抚长松、啸明月,兴之所至,得句便长吟它个三日三夜!再或者……在醉仙楼包个雅间,与三五知己赌酒斗诗,醉到天地不分,笔墨不辨,那才是我想要的自在快活!”
他兀自给自己添一杯茶,向高适一举,又指了指窗外长安薄暮的天空,脸上虽带着笑意,语气却斩钉截铁:“诗社的事,莫要再提!非是我轻视诗社,只是我疏狂惯了,真要立个诗社,哪怕有个副社帮衬,恐怕到最后也是误人误己,罢了罢了!”
高适看着他眼中那份纯粹的对自由与诗酒的狂热迷恋,心中虽然略感可惜,但更多的是理解和释然。
他认识李白日浅,却也从他那惊世骇俗的诗赛亮相、无拘无束的谈吐中感受到了这股子不羁的精魂,故而爽朗大笑,也不再劝:“那便依太白兄!那今日便只论诗酒,不谈社务!”
李白也畅快地笑了,以茶代酒,两个粗瓷茶碗相碰,他心中只有此刻的好友和窗外那片属于他的自由的天空。
在他看来,所谓诗社,与翰林院从本质上并无区别,不过是又一个精致些的鸟笼罢了。他李白,天生是要飞在天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