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就决定向那个我连名字都没记住的男生道别。
一大早,我就敲响了那个男生的家门。
他看着我从外面回来,表情惊讶,
“我一大早就去派出所,找到了我的钥匙,它原来是在我回家的路上掉的。”我抬眸望向他,带着些许不好意思——骗这么个愣头青,心里还真有点过意不去。
“诶,真的吗?!”他看起来比我还高兴,“我原本还打算今天早上吃完早餐,再去陪你找钥匙呢……
你没吃早餐吧?
我刚才在做早餐,要一起吃吗?”
“可以吗?”我有点高兴,毕竟我昨天晚上没胃口,吃得少,现在早就饿死了。
“当然可以了。”
我目光灼灼地注视着他那头耀眼的金发,恍惚间,他周身仿佛散发着光芒。
这就天使吧!
……
吃饱喝足的我心满意足,随后想到他帮了自己那么多,自己却连他的姓名都没记住。
我有点内疚看着他,在心里纠结了一番,还是鼓足勇气,
“你的…手帕,可以给我吗?”
他先是有些茫然,片刻后理解了,整个人瞬间腼腆羞涩起来,
“当然可以,只要你不嫌弃……”
随后我从口袋里拿出还微湿的,但被叠地整齐的手帕,放在了桌上,递给他。
“那你可以在手帕上写你的名字吗?”我窘迫地看着他疑惑不解的样子,紧张道:
“我想留个纪念。”
他听见我这么说,脸上恍然大悟,于是连忙起身去自己的房间找笔。
他抓着笔,紧张地看着面前的手帕,样子看起来有点无从下手。
是因为自己写字不好看吗?
我看着他握着笔犹豫半天迟迟不肯下笔的样子时,猜测道。
也许是察觉到了我的目光…
也许是终于想到了要怎么写了…
也许是觉得自己的字再怎么写,也是那样,所以放弃了吧……?
但我不管怎么猜测他的想法,他最终还是下笔写了自己的名字。
“谢谢你。”我紧张地接过写着他名字的手帕。目光快速扫过“小林诚一”几个字——字迹虽工整,却也算不上好看…
“?!”
但名字下面又添了一串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