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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局长说:“古人不是说一字千金嘛,我们一个字才给两块钱,不算太高,将来我可能还要给他们长呢。这是第一期,你就先按两块去造吧。”
我造了单子出来请张局长审阅:王书记一万九千元,李主任一万八千元,赵县长一万七千元,刘部长一万六千元,周局长一万五千元,刘国芳三千元,蔡楠两千六百元……
张局长问:“刘国芳和蔡楠是谁?”
我说:“是我国著名的小小说作家。”
张局长说:“我们是内刊嘛,外人就不要发稿费了,只发给县里的五位领导吧!我签了字,你去财务上领了钱交给我,我带上钱和新刊物一起给领导们送去。”
我们的刊物每月一期,每期张局长总能弄得到一些市、县甚至省里领导的“大稿”、“猛稿”。我们的稿费标准也因每期作者的不同,两块钱至五块钱一字不等。
两年之后,我们的刊物办到二十多期的时候,张局长荣升副县长。
不久,吴局长到我们局任局长。
吴局长到任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我叫到了他的办公室里:“你一定要继续把内刊办好,不,要办得更好!这是一项政治任务!你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