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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庭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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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夫妻两个,男的叫李春生,女的叫黄彩华,开始听到丁所长说就是打官司也不能赢,这夫妻俩心里拔凉拔凉的,现在听说律所接了这个案子,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稻草,管他律师年轻还是年老的,有人接就行啊。

崔璨开出顶格代理费——170元,夫妻俩二话不说就掏钱,然后签协议。

签完协议,崔璨的心里也很激动:两辈子代理的第一个案子来了。

按照工作流程,崔璨首先帮助李春生夫妻两个书写了《民事起诉状》,将光明路街道办事处作为被告,诉讼请求有两条一是请求依法确认春华纺织厂的全部产权归两个原告所有;

二是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两原告合法产权的侵害行为,撤销其作出的关于更换春华纺织厂承包人的相关决定,并立即撤出进驻该厂的人员,将经营管理权完整返还给两被告。

诉讼状还写明了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法院接到诉状后,同意立案,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光明办事处。

办事处主任王志强接到法院的传票,第一反应是有些发蒙,因为头回听说还有民告官的事儿。一问,原告那边找的本区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他们打官司。

王志强有些不高兴,别说你一个小小的律师事务所了,就是司法局的局长都是一个区政府的同事,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你们竟然帮助外人告我?

王志强也认识丁所长,但是丁所长才是个科级干部,比他低了两级呢,王志强给丁所长打电话语气不那么客气“老丁啊,怎么你们律所帮助外人把我们给告了?”

丁所长说“王主任,这不所里新来了个小律师嘛,考下来个律师证,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非要代理这个一定会输的案子,年轻人想要撞撞南墙,就让她撞撞吧,你们那边有营业执照,上面白纸黑字写着你们是主管部门,这个官司肯定赢。”

王志强放下电话,把心放下了一半,想了想决定找个厉害点的律师,好好打击下区里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律师。

12月19日,李春生、黄彩华诉光明路街道办事处案正式开庭。

案件是公开审理,旁听席竟然坐满了人,这个案件之所以会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当时的社会,像春华纺织厂这种所谓的“红帽子”企业很多,那是特定的历史时期,小企业主为生存为发展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普遍策略。

这个案件引起了有相同问题的小企业主的关注,他们来到现场看看这个官司会如何宣判。

这个案件还有一个看点,是全市第一个“民告官”的案子,区政府也来了很多人,这些人是来看原告的笑话的。

开庭前必要的程序结束后,审判长宣布开庭,首先由原告代理人陈诉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崔璨为了这次出庭,特意给自己准备了一身职业装,把长发盘起,显得干练、利落。

她站起身,没有拿任何稿子,声音平稳而清晰:“审判长,我方的诉讼请求很明确,请求法院确认春华纺织厂的全部资产归两原告所有。事实只有一个:建厂十年来,每一台机器、每一块砖都是原告夫妻掏钱买的。经过查账,被告光明路办事处从未投入过一分钱。”

王志强请的律师是市律师事务所的所长,是市里赫赫有名的老牌大律师老周。

他慢条斯理地站起来,推了一下眼镜,语气中带着几分居高临下的从容: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刚才的说法不予认可。关于企业归属,这么多年的司法实践,那就是看工商营业执照。执照上白纸黑字写着,春华纺织厂是街道办下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权属非常明晰。

既然权属明晰,那么街道办作为主管部门,经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更换承包人,这是完全符合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原告的诉求,毫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老周慢条斯理的说完,不疾不徐的坐回椅子上,眼神里带着几分胜券在握的从容,还有几分对崔璨的不屑。

坐在对面的崔璨接收到了他的目光,没有反驳,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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