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启示篇

赫连水 著 连载中

  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天子之卿视伯,天子之大夫视子男,天子之元士视附庸。

  王丞相輕蔡公,曰:“我與安期、千裏共遊洛水邊,何處聞有蔡充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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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