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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剑以弑

吾剑以弑

作者:甲辰雪

类别:恐怖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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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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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故期而祭,礼也;期而除丧,道也。祭不为除丧也。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已。士妾有子,而为之缌,无子则已。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而父税丧,己则否。降而在缌小功者,则税之。为君之父母、妻、长子,君已除丧而后闻丧,则不税。近臣,君服斯服矣;其余,从而服,不从而税。君虽未知丧,臣服已。

  晉武帝問孫皓:“聞南人好作爾汝歌,頗能為不?”皓正飲酒,因舉觴勸帝而言曰:“昔與汝為鄰,今與汝為臣。上汝壹杯酒,令汝壽萬春。”帝悔之。



简介:

  成妇礼,明妇顺,又申之以着代,所以重责妇顺焉也。妇顺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以成丝麻布帛之事,以审守委积盖藏。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故圣王重之。

  父母之丧,衰冠绳缨菅屦,三日而食粥,三月而沐,期十三月而练冠,三年而祥。比终兹三节者,仁者可以观其爱焉,知者可以观其理焉,强者可以观其志焉。礼以治之,义以正之,孝子弟弟贞妇,皆可得而察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