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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殊看着他们,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他想起自己小时候,没有人给他喂银耳羹,没有人替他擦脸上的墨渍,没有人问他“想不想认字”。他是在街头巷尾长大的,饿了就翻垃圾,冷了就往墙角缩,病了就扛着,扛不过去就等死。他以为自己不需要这些东西,以为那些温情脉脉的场面,是别人的事,跟他没有关系。
可现在,他有了。有了一个会给他喂银耳羹的人,有了一个会替他擦脸的人,有了一个问他“想不想”的人。他低下头,望着自己那双手。那双手粗糙,布满了茧子和疤痕,曾经握过刀、握过剑、握过匕首,沾过无数次血。可现在,这双手握着笔,握着孩子的手,写一个最简单的“一”。
他忽然觉得,这双手,好像没有那么脏了。
“瞿殊。”濮阳金初唤了一声。
他抬起头。
“你也吃一口。”濮阳金初舀了一勺银耳羹,送到他嘴边。
瞿殊看着那勺羹,看着勺子里晶莹剔透的银耳和红红的枣,张开嘴,吃了。不是很甜,可很暖。暖得他眼眶有些发酸。
“好不好吃?”濮阳金初问。
“好吃。”瞿殊说。
瞿策在一旁看着,忽然伸出手,也去抓那勺羹,抓不到,急得直拍桌子。濮阳金初又舀了一勺,吹了吹,送到他嘴边。他吃了,满意地眯起眼睛,靠在濮阳金初怀里,不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