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绿帷幔颜色深浅不一,两道金黄绡纱自屋顶垂落,美而不俗,华而不繁,那花魁端坐在榻前,半张侧脸对着姜眠,静静地抚琴歌唱。
危月燕觉察敏锐,耳力也非凡,早就听见她的脚步声,故意一动不动,专心致志地抚琴,边弹边唱。
音声相和,词藻艳丽,曲调悠扬。
“真奢华!”
姜眠走进去,立于屏风边,只能看见白衣粉袍的一角。
走近些,可瞧见他额前花钿,再近些,还有左耳上辍着流苏的挂坠,直至看见那双眼睛,莫名觉得有些熟悉。
世人皆说花魁美,这张面庞自然是国色天香,一双桃花眼却显得凌厉,反而略失柔和,可这种熟悉感又令她觉得,好像应当遮住面庞,单露出那对眼睛,才符合他的个性。
直到天籁之音传入耳中,比起难以捉摸的感觉,这听过数次的乐曲要更亲切,才唱了两段,千丝万缕的熟悉感扑面而来,令她脱口而出。
“是《春归》!”
危月燕手下琴音一乱,又立刻恢复正常,抬眸一笑,似海棠花开。
“客人听过?”
声音少见的温柔,可姜眠还没忘记初见时的争锋相对。
于是紧张地脊背挺直,脑中回想起小姑娘说的话,点头道:“这是你的第一支曲,名动京城前所作。”
又连忙补上一句:“是成名曲中翘楚!”
危月燕似是怔愣,随即反应过来,低低笑了一声。
“多谢客人夸奖,我没什么拿的出手的才艺,唯独这首《春归》,一直以来受人喜爱。”
“那时我刚来藏烟楼,不识字,更不懂什么音律,花远、咳——我是说楼主大人,便把我关在小阁楼里学习,只留一个窗户每日送饭食,真够狭小憋闷。”
“不过我那时日思夜想,一心扑在旋律上,很快就有了这首成名曲,终于被放出来,后来就是不断重复,一遍又一遍,反倒没什么新意了。”
咦,这是在同她促膝长谈吗?姜眠有些放松警惕,看向屋里布置好的座位——一张软榻,如花魁公子本人一样奢华的品味。
她犹豫再三,选择走过去坐下。
危月燕叹气:“我已经很久没有登台演出了。总是唱同一首曲子,再好听的天籁之音,客人们也会感觉厌烦,我自己也唱腻了。”
“那为什么不作新曲呢?”她问。
花魁弹奏时所用之琴名为“平生意”,同他一样出名。那弦是用名贵的材料制成,不仅音色浑厚,而且冷调银辉,仿佛月光凝丝。
琴弦在他修长指间翻飞,时不时折射冷光,映得那双含笑的桃花眼愈发幽深。
“有的。我后来作过许多新曲,只是不出名罢了。譬如这首《思雁》,不过我猜客人应该知道,毕竟客人……也曾对我心醉魂迷,不是吗?”
一曲唱罢,危月燕斜倚在软榻另一侧,松松垮垮地露出一片白皙肌肤,风情艳丽,由于常年不见阳光,他的肤色比起常人,更像一块珍藏多年的美玉。
这一美景,姜眠压根没有看到,而是笑得发麻,脑袋里回响的都是那句“对我心醉魂迷”……
果然!花魁自信这一点从没改变过,但她还是摆出虚心求教的样子,企图维持友善的氛围。
“当然!不过思雁……这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危月燕正伸手给自己倒酒,闻言,与她对视,目光沉沉。
“当然是因为——雁鸟一生只有一个爱人,忠贞不渝,即便伴侣死去,也会守候在尸体旁,生死相许。多么美好的感情,不是吗?”
“我心往之,盼得意中人,白首不分离。只是……来藏烟楼寻欢作乐的客人,又有几人相信真心,所以无人问津了。”
由于酒樽放在了靠近姜眠的那边,他需要俯身逼近,烈酒混着松香的气息扑来,也就可以将她的神情看得一清二楚。
她看他的眼神里似有闪烁,像是同情,又像是情愫。
顿时心下了然:花远青说的没错,对于姜眠这种自幼经历异于常人的,以音相媚、以色相诱,都不如动之以情、博取爱怜。
又不禁心中讥诮,这样简单就可以拿捏的一个人,也值得他如此费心。
“别伤心了。”
突然,只见姜眠靠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目光诚恳。
“没关系的,如果不擅长,不一定要唱谈情说爱、风花雪月的曲子,像《春归》就不是这样的,你看大家依然很喜欢!”
声音愈发慷慨激昂,振奋人心:“你要坚信,你,就是与众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