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常袂颠沛几日,如坠梦中。直到母亲的头滚到她面前,她才恍惚明了,不过二三日,父亲死在家里。母亲状似癫狂,被押走关进诏狱,第二日斩首。而她事先藏了起来,也逃出了常府。
其实父亲前日跟她讲了,让她跟一个高鼻深目,身着亲王服的人走,正是慎王。可她看见父亲和慎王进了密室,出来时,父亲已死,被慎王抱着尸首出来。
便死活不肯。
慎王没见过她。她也绝不会和自己的杀父仇人走。于是和侍女素池换了衣裳,自己拼命地往外逃。王府的人当然比不过她对自己家的熟悉。当她终于东躲西藏地跑出常府侧门,却看到一群身着黑衣的蒙面人围在常府外。
水泄不通。
那个男人便是此时出现的。笑呵呵地走过来。
“这是谁家的孩子啊?”
常袂惊慌失措地后退。
“常待诏,真是好大的惊喜啊。怪不得……”男人声音渐弱,成了喃喃自语。
“想不想报仇?”
常袂猛地抬头,盯着男人。
再睁眼,便是自己晕在娇红馆的门口。
老鸨奇道:“从来是别人将女儿卖到我这里来,头一回有人送银子又送女儿的。”
又来打量常袂,“没长开,太小了,先当个杂役丫头吧。哦,可别想着逃啊,馆里头治姑娘矫情偷懒的物什可不少呢。”
“看在送了银子的份上,入馆的这一顿棍子先给你免了,免得残了死了还要多张只吃饭不干活的嘴。”
老鸨发完慈悲,喜气洋洋地,兴头起来,要给常袂取个名字。“这送你来的人呐,还提了要求,要把你训练成花魁。真是笑死个娘嘞,花魁哪有那么好当的哟。不过,既然有这个志向,我先给你起个花名。”
“呀,就叫长媚如何。听着喜庆,长长久久的,预示我这娇红馆银子源源不断哟!”
“……长袂?”常袂如遭雷殁,她眨眨眼,反应过来,“哪个字?”
“不识字呀?没事,媚嘛,娇媚妩媚嘛,馆里的女孩都叫这个的,受青睐的很,客人听了也喜欢……”
长媚。
这名字真好,真配她。别人骂她,骂的便从来是她,却又不辱没“常”这个姓。本以为她的命从此断成两半,此时又因一个名字连在一起。
所以罪孽永不被消忘。
男人亲自给她讲了很多事情,她能理解的就理解,不能理解的就拼命记住。独自一人时翻出来反复咀嚼,铭肌镂骨。
男人说,慎王要谋反,但东窗事发时又将她的父亲推入火坑,使之抗下了谋反的罪名。她父亲生前又被慎王凌辱致死,她母亲继续担着谋反的罪名,受斩首极刑而死。
慎王罪大恶极。他和他的儿子都是常袂的灭门仇人。常袂若要对得起生养之恩,就不可能坐视仇人谈笑风生,百岁无忧。
但慎王惜命的很,杀他绝不容易。何况常袂既无绝世武功,又无八斗才学。区区十岁稚童,只能咬牙恨一恨,被大人物若无其事地挥走,幼兽似的。
男人说,给她一条绝佳的复仇路子,去杀慎王的儿子,豫王。
豫王十六岁就会逛花楼了,天赋异禀。性顽又怕死,喜怒不定,王府的护卫和花楼女子都深受其害。
杀这样的人,最是容易。他把自己身边的人都折磨得不轻,对女人的喜好又变幻莫测,谁知道哪天他脸上那个巴掌印是不是他让女人打的?但这只是个例子,毕竟豫王爷最痛恨别人折他颜面。伴君如伴虎,豫王爷无疑是只撒泼仗势的稚虎。
如此,就算小王爷察觉有人想暗杀他,指不定要被护卫们暗地里说笑抱怨呢。
男人笑得古怪,你杀豫王就够了。慎王……豫王死了,他便是生不如死。
她和他都清楚,豫王不过是等闲小卒,在这场仇恨的戏码里无足轻重。
但他将她的眼扒开看她娘去死也是如此。
恨从来不是一码归一码的,是缠绕葱茏的藤木,生死相依,你长入我的心脏,我撑开你的颅骨。他要她知道这世上众生面目可憎,命数顷刻分明。行刑场上众人言语,都要一根不落地长成她血肉里的棘刺。
人啜了她一滴血,她要讨,便得人掏心来还。
豫王是无辜又如何,那他就不该死吗?
娘的头颅滚过来。常袂突然就想明白了。那是在世间一切对人和对女子的规训熏染她之前,就已经根植在她心里的,兰因絮果,报应不爽。
她的仇恨凌驾于她将有的一切道德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