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丞傅。”沈斯年笑着解释,“我们去年回来过一趟,就选定了这里当画室,他花了半年时间才画好图纸呢。”
“他是建筑师?”梁禾煜有些意外,看着可不像……
“嗯,他不只是建筑师,还身兼好几职呢,他很聪明的,就是太低调,所以大家都不太清楚他具体在做什么。”
梁禾煜适时转了话题:“带我四处看看?”
“好啊。”
穿过画室,里面是一个相对小些的起居室,厨房卧室一应俱全。但雪白的墙上,挂着一幅被布遮盖的东西。
“这是怎么回事?”梁禾煜好奇地问。
沈斯年有些不好意思:“这是一幅画,梓辰说太幼稚,我又舍不得取下来,只好盖上了。”
“我能问问画的是什么吗?”
“……你答应不笑我哦?”
“我答应。”
沈斯年伸手取下那块布,露出一幅铅笔线稿,画的是一只表情和蔼的大泰迪熊,一个小男孩满足地把半边脸埋在熊熊毛绒绒、软乎乎的怀里。
“这是我刚开始学画不久画的,Teddy是父母送我的生日礼物,抱歉,是不是很幼稚?”沈斯年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
梁禾煜笑了:“不幼稚,有人告诉过我,喜欢泰迪熊的都是好人。”
“哇,这绝对是真理!”沈斯年豁然开朗,笑得格外灿烂。
糟了,梁禾煜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真想和这个人做朋友,这可怎么办才好?
沈斯年想将梁禾煜的画像定为明年画展的主打,因此他愿意花更多时间来了解后者,以便将其最真最美的一面刻画在纸上。
梁禾煜翻看沈斯年以往的画册,里面最传神最美的两幅恰恰是其前两任拜金女友的画像。
一人以手遮挡下半边脸,只剩一双眼,眼神清澈如水晶,灵气逼人,丝毫与世俗凡尘沾不上边;另一人露背回望,眼神热烈缠绵几乎飞蛾扑火痴情至死。
两人形象与现实大相径庭。
梁禾煜调侃道,“八卦杂志说你的前两任女友是拜金女郎,专门欺负你这个老实人,你还把她们画得这么美?”
沈斯年正在认真调制颜料,闻言笑一笑,“她们并不像人们口中说的那样,在作画那一刻,她们的眼神都是真的我相,信她们的本性不坏。”
“……”梁禾煜看他,又问,“我的画像也会这么生动么?”
沈斯年笑说,“禾煜,我只担心自己的笔力配不起你应得的。”
这一声“禾煜”,令梁禾煜决心和他做朋友。
细雨纷纷。
消失两天,梁禾煜回到本城后,带沈斯年穿街过巷吃本地最好的清蒸桂花。
后者长期居海外,时时感慨对本地已陌生,语气不无遗憾。
老城区能拆已拆,只剩一片市井之地,那是土著渔民世世代代居住兼记录本城发展起点的地方,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颁布保护令,开发商无法染指。
梁禾煜是一流玩家,知道唐楼窄巷之间哪里有味道最好的本地菜。
最后,他们在一艘渔船上吃上了美味。
船家与梁禾煜相熟,饭间给他们端上自家酿造的米酒。
沈斯年一口灌下,眯眼“啊”一声,甚是享受。
这才是熟悉又久违的家乡味道——海风、醇酒、清甜海鲜、渔歌唱晚。
沈斯年话匣子打开,与梁禾煜分享了许多小趣事。
沈家这一辈有三个小孩,斯佑、斯年、斯爱,光从名字已经得知他们受宠程度。
“我们至十三岁为止,衣服都是妈妈亲手做的。”沈斯年说到,历来只道穷人家买不起衣服才自己做,但世间最奢侈的莫过于亲手制作,要付出心血又只此一件,弥足珍贵。
梁禾煜曾在某个会所遇见过沈夫人,夫人一双手不似其他富贵太太那般白`皙修长,看得出来是一双劳动的手,名门闺秀却不养尊处优,难得。
梁禾煜微笑,“沈夫人是一位好母亲。”
“禾煜,你呢?”沈斯年眼神明亮,分明要听故事。
若以一帆风顺为标准,他的故事与沈大少不能相提并论,但以圆满程度为标准,他觉得两者是一样的。
“我成长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从小受到呵护,同时遇到了很多好人,教会我如何做人。”梁禾煜认真地说,接着举起酒杯以示他的故事说完了。
沈斯年脸色闪过一丝遗憾,但也礼貌地不再追问而笑着转开话题。
并非顾忌沈斯年,梁禾煜清楚别人得知他的底细后多少会动恻隐之心。
沈斯年是好人,他不想因世人眼中的悲惨身世而受到对方更多的青睐和关怀,若沈斯年与他做朋友,只能是因为他这个人值得来往,往后时机成熟了,他自然会交代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