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是个没有天分的孩子吗?直到临死前,我都一直相信:是的。耗费毕生的运气考上了那所众人仰望的神圣学府,我却浑浑噩噩,愧对恩师;一事无成,愧对家人;放任自流,愧对自己。
在外漂泊数年,希望如风中残烛,最终我选择回到家乡。人们说,故乡是温暖的港湾。可我眼中所及,只有龟裂的大地、坍塌的墙壁,和永夜般漆黑的天空。
原来……故乡早已被诡怪吞噬。也并不意外,毕竟从小这片土地就诡谲横行。我走向深处,这里连游荡的小型诡怪都不见踪影——意味着深处必然存在着某个更庞大的存在。果然,我见到了它。
暗紫色的光晕,幽邃如天外之物。它明显是活着的,光影旋转间擦出模糊的残影,美得令人窒息。
太好了!
我折断枯树上的一根树枝,平举着走向那只诡怪。全身上下仅存的一丝灵能贯入树枝,激荡的能量引起了诡怪的剧烈反扑。
暗紫色淹没视野的刹那,我喃喃自语:“……先是武器被碾碎,然后身体被侵蚀,灵魂被虚幻的安宁蛊惑,直到溃散前才醒悟,从美梦跌入地狱……名为李荒原的勇士,就此光荣战死。”
我看见树枝寸寸碎裂,也看见几乎被遗忘的家人,和最忠实的伙伴布鲁斯。我沉溺于这最后一刻的美梦,直到身体溃散的剧痛降临——
可预想中的崩坏没有来,剧痛没有来,死亡也没有来。
最先到来的,是拂过脸颊的清风;然后是空气中草木与泥土的气息;再然后,是熟悉而遥远的孩童嬉笑声。
“啊啊——大哥大哥快救我!”一个小女孩被一只诡怪抛向高空,那个高度摔下来必死无疑,可她却仍在笑、在撒娇,“大哥救我呀!”
身体里流淌着不可思议的灵能,手中握着一截枯枝。名为李希斯的少年随手掷出,枯枝如有所感,飞跃长空,接连洞穿数只诡怪,最终击碎了空中那只巨怪。
女孩伸手稳稳握住枯枝。她从高处坠落,在离地三米左右时,枯枝中本已耗尽的灵能重新被她注满。她脚踏枯枝缓冲落势,最终在离地几十厘米处悬停,轻轻一跃,安稳落地。
一次教科书级别的空中安全着陆——来自一个仅有六七岁的小女孩。不,在李荒原的记忆中,他的妹妹从五岁起就开始这样玩耍,而自己,甚至三岁时就已学会踏枝飞天、斩敌于顷刻。
可记忆中如野鸡野猫般弱小的诡怪,何时变成了如此庞大恐怖的巨物?是天太高了吗?还是体内的灵能太过充沛?连随手折下的树枝都能斩杀如房屋般巨大的诡怪。
这一切彻底颠覆了李荒原的认知。但杀死那些怪物的人,正是李荒原本人——或者说,是少年时的自己,那个叫做李希斯的少年。
眼角余光中一道黄影扑来,李荒原警觉望去,却被一只大狗扑了个满怀。是布鲁斯,它外形如德牧,却披着一身浅金色的毛发。
“大哥——你看俺抓到一只好玩的,一捏就叫!”一个圆脸男孩奔来,手中赫然抓着一只金红色的多毛诡怪。
眼见小孩徒手抓怪,李荒原眼前一黑。这跟徒手浸硫酸有什么区别?无非一个死得快,一个死得慢。
他没忍住,一个脑瓜崩弹了过去。男孩吃痛松手,诡怪趁机逃脱。圆脸男孩还有些遗憾:“好不容易才抓到的……”李荒原强压情绪,和颜悦色地说:“以后别直接用手抓诡怪,手不疼吗?”
男孩憨憨地摇头:“还好,没脑瓜子疼。”
李荒原:“……再让我发现,一次十个脑瓜崩。”
男孩缩缩脖子:“俺不抓了,真不抓了。”
训完自家弟弟,李荒原才发现路上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孩子。胆子小的还好,胆子大的拿块砖头上去就是硬扛诡怪,他们的灵能看上去远不及李希斯,却也能有一战之力。
记忆里……每晚放学路上似乎确实如此。诡怪横行,企图侵入孩童身体、汲取灵能。直到一个叫李希斯的孩子出现,他摸索出灵能的用法,教大家持械反抗。那时的他还不是学校的吊车尾,不是常年垫底的差生。他是长辈眼中最有前途的后辈,也是孩子们心里最强的战士。
李荒原茫然地望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世界,无数猜测与思绪如电光石火般掠过脑海。
一个村妇站在屋头,提着扫帚喊道:“还玩!天黑了不知道回家吃饭吗?!”
孩子们一哄而散,各回各家。李荒原也回过神,拉着弟弟妹妹往家走。
父亲刚干完农活回来,汗水浸透衣襟。母亲从厨房端出饭菜,招呼孩子们洗手吃饭。今晚是炖茄子和辣椒炒肉,都是中午的剩菜。
李荒原突然想起,小时候家里曾来过一位神秘客人。他不记得对方和父母具体说了什么——那是大人之间晦涩难懂的对话。只记得那天,他在炖茄子里吃出一条毛毛虫,辣椒炒肉里嚼到一块极辣的辣椒,为此闷闷不乐了一整晚。
就在这时,门外走进一位戴着毛线围巾的绅士。李荒原还在打量对方的穿着,对方却摘下了墨镜——霎时间,穿着已不再重要,那张熟悉的脸震颤着他的灵魂。
是观澜学校的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