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推荐BGM《Alone(Bouns Track)》-Matt Palmer
岐苏的天气渐渐的冷了下来,天色灰暗,温度低气候干,走在路上得防范着冷风,怕吹脸。天气一冷人就懒得动,窝在一个暖和的地方,像猫儿一样舒舒服服的打盹儿。
我窝在咖啡馆里,趴在桌子上,对着作业本上的参数方程干瞪眼。
x和y都认识,a和b也都认识,但是要求我求这个函数的导函数,再二次求导,再求参数方程,未免有些太过残酷了吧……
我第五次将求助的目光投向对面的人,那人视若无睹,自顾自地玩着平板电脑。
悄悄地伸出手,沿着桌面爬过去,手掌摊在他面前,曲起食指点了点桌子。
沈文宣抬起眼睛看了一眼我的手,口气不冷不热:“手抽筋了?”
“没有。”我说,腆着个脸,“我不会。”
期期艾艾的。
沈文宣从眼镜上端观察着我:“你是高二学生了,不至于连个导函数都写不出来吧?导函数写出来了,二次求导还不简单吗?二次求导把a和b都消去,求参数方程还不是手到擒来?”
说得倒是轻巧。解题过程都在我脑子里,可是笔无论如何都动不了,公式在我心中一个一个的闪过去,我却悲哀的发现不知道该用哪一个。
我深吸一口气。
我把笔放在草稿纸上,双手压住稿纸和笔,把它们推到沈文宣面前,我低着脑袋,诚心诚意:“请赐教。”
……
现在已经是十二月了。
2015年的年末,与每一年的年末一样,世景荒芜中又有点儿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意味儿。恍惚间还以为2015年才刚刚开了个头,回过神来时人却已经站在2016年的门槛上了。
这就好比我到了2015年的年中才学会不把年份习惯性的写成2014年,好比我仍然觉得高一军训就在眼前一样。人的记忆具有滞后性,对于当下所发生的一切反而没有太大的印象。
眼看着临近期末考,荒废了大半个学期的我终于下定决心,跑来求沈文宣给我补补课,好歹不让我的成绩单太难看。沈文宣正好最近闲得发慌,一口答应。
于是每逢周末,我和他就会一起待在街角的这家咖啡店里,点上一杯掺杂大量牛奶的咖啡,他玩电脑我写作业,有不懂的就问他。转眼之间一个下午的时间就这么漫不经心的溜过去了。
我与数学作业奋战到底,要互相揪着头发把对方丢到深渊里去,这场战争才会落下帷幕。
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为理科生丢了脸:明明物化生都可以打到八十五分以上,怎么一个数学拼死拼活都上不了一百三呢!
我正为一个长除法的得数而冥思苦想,沈文宣突然“啊”了一声:“下周四是你生日啊,宋朴?”
闻言,我分了下神。现在是12月20号,仔细算算,下周四就是24号了,是平安夜,也是我的生日。
沈文宣说的没错。我就是最近太忙了,且其实对生日没有太过强烈的执念,因此连自己的生日都不大敏感。
“是的啊,怎么了?”沈文宣平常不太关心这个的。
他把眼镜往上推了推,睫毛下垂,被平板电脑屏幕散发出的光刷上了一层莹白浅淡的颜色:“有约了吗?”
“没有的。”我迟疑了一下方才作答。
“唔。”沈文宣含糊不清的应了一声,便没了下文。正当我以为这个话题告一段落、预备继续去求得数的时候,他慢慢悠悠的再度开口了:“那你生日那天,跟我出去玩儿。”
“啊?”我笔尖一顿,怀疑自己听错了。
沈文宣不理我,他手指在屏幕上一阵点击,将平板转过来给我看:“我查过了,你们学校会在24号上午上完两节课后放圣诞假,26号早上再回来上第一节课,因此你绝对有时间跟我出来玩儿。”
屏幕上的网页,红色大标题赫然便是“H中2015年圣诞放假安排”,看网页的状态,这显然还是初稿,未公布的。沈文宣难道是入侵了H中的校园内部网、获取的第一手资料?
向黑客大佬低头.jpg
我无话好说,因此道:“为什么你突然想起来要和我出来玩儿呀?”
“因为认识这么久,好像还没好好的替你过过生日。”沈文宣哼了一声,把平板抽回去,身子往旁边一歪,“突然兴起,正好那天你我都有时间,干脆帮你补过先前的几个生日好了。一块儿过了,好吧?”
实在是没什么拒绝的理由,况且我也说了没有约,所以十七岁的生日,是注定要和沈文宣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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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见晚。
我和沈文宣一起回家,他先进了门,我一个人顺着楼道慢慢地走上去,抱着书本兀自想着心事。
楼道里的声控灯随着我的脚步声而一盏一盏的亮起,狭窄逼仄的楼梯间里只我一人,拉长的影子与灯熄灭后留下的阴影交织在一起,好似魍魉伸长了的手,摇摇晃晃的要抓住我的衣角。
手机铃声突兀的响了起来,吓了我一跳。
我摸出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是个陌生号码,不在通讯录内,地址显示是上京。
喔。
接通电话。
“喂?”
那边停顿了一霎,接着低低的嗓音顺着通讯短波传递到了我的耳朵里:
“宋朴。”
我屏住呼吸,静了一瞬。
心弦仿佛都因为这个微微沙哑的嗓音,在这空无一人的楼道里轻轻地拨动了一下。震颤轻微,却憾人。
是唐晓翼。
看见地址我就猜是他,不想当真是。
我低头,注视着我的鞋尖:“嗯——有什么事吗?”
就是我自己都觉得我的口吻太尴尬了,硬邦邦的。
他在那边低低的笑了起来:“看外面。”
我便往上走了几个阶梯,站在两层楼梯之间的小平台上,透过墙上开的小窗向外看去。
夜色深沉。
路灯投下朦胧暗沉的黄色灯光,模糊的光圈里笼住了一抹修长人影。棕黄长袍下端几乎委地,露出一双千层底黑布鞋来。恍似刚刚睡醒,一派慵懒,栗色短发四处乱翘,不羁而随意,白皙如玉的面庞被黯淡的阴影所分割,鼻梁是连绵高耸的山峰,眼窝是深凹低沉的盆地,唇是线条脆弱唯美的山谷。
山河动荡,他在中央。
我看着唐晓翼,不禁恍然。
记得不久以前,罗德也站在那里,倚着他的车,微微笑着,看着我。
只可惜那时还有个华清璃,而现在……
我及时收回思绪,移开目光,对着手机说道:“嗯,看见了。”
两个人一时都没再说话,静得双方都可以听见对方的呼吸声。浅浅的清澈的,像高原上的风,不露声色。
“棉衣很好看。”
“嗯。”
“其实也没什么事,想看你,于是就来了。”
“嗯。”
“生日快乐。”
“……唔?!”
他这四个字倒是将我吓了一跳。
我下意识答了一句:“还没有生日呢,我。”
随即我又觉得我幼稚,忍不住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
实在是不可能下去见他,我便把草稿纸往台阶上一垫,坐了下来。手里仍举着手机,等着唐晓翼说话。
“生日有空吗?”
“有约了啊,很抱歉呢。”我笑了笑,又想到他看不到,连忙打住。
他沉默了一瞬,旋即,低低的笑声飘拂开来,被晚风吹散,混杂了淡淡的烟火气。
“宋朴小姐真是很受欢迎呢,每次都是这样,永远都轮不到我……”
唐晓翼故作委屈的语气的确很叫人心软,他对着电话,轻轻地对我说。
“……我的耐心可是很有限的,哪天把我逼急了,非得把你划作我的专属品,让你所有的安排,都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
“喔,这样。”我反应平平,把手机拿开,盯着“通话中”页面片刻,手指一偏,摁下红色的挂断键。
我起身,走到窗边,冲着仍站在路灯下的唐晓翼,大声喊到:“你别做梦了!梦还没醒啊!”——“永远都不会有那一天的!”——我把这句话咽了回去。
说罢,我也不管他是什么反应,一扭头就继续往楼上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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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那个晚上,我平静下来以后,唐晓翼对我说的话。
外面仍在落雪,细小绵密的雪花铺在地上,凝成一层轻薄娇小的地毯。天地间静谧无声,抛去这亭中一线毫末暖光,方圆几里的屋子竟无一处点灯照明。
偌大辉煌的园林好似压着被子睡熟了。
他从袖筒里拿出一个红丝绒包被的方形小盒子来,放在石桌上,对着我打开了它。躺在盒子里的,正是唐晓翼送给我的那枚戒指。
早在与华清璃在一起之时,我就再也没有戴过它,一直把它保管在我的抽屉里。但是现在它出现在唐家,我一点儿也不觉得意外,甚至感到如释重负——这里,才是它应当待的地方。
此刻,那枚小小的指环,静静地躺在丝绒衬里上,简约平淡的做工,不加修饰的天然与拙朴,与唐家给予我的感觉格格不入——唐家应当是富贵荣华、盛气凌人的,可是这枚象征着唐家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家长夫人身份的戒指,却是如此的暗敛锋芒、平平无奇。
其中鲜明对比,不免令人唏嘘。
唐晓翼眉头不动,他垂下眸子淡淡看我:“你还要它么?”
口气隐隐当中有孩子气的委屈,像是在控诉我为什么不要。
我叹了口气,转过脸去:“与我无关。”
一句话不知道是说给他听还是说给自己听。
“这枚戒指,我会一直替你留着,等你什么时候想要了,就和我说。”他的声音,少年的清脆微哑中又带了成熟男子的性感低沉,像一只毛茸茸的猫爪,露了一点指甲,小心翼翼地抚摸着你的心,“同样的,当你有了心仪的男子,并且确认他不负你,你也一定要和我说。那样的话,我就知道了,我没有安身之处。”
那样,这枚戒指,便不会再替你留着。
不知为何,这番话落入我耳中,我竟眼眶微湿,幸好别过了脸,不然叫他看见我将哭未哭的样子,未免太过丢人。
“好。”我轻轻地答应着他。
转过头,我看着他,目光变得坚定起来:“和你一样。当你有了心仪的女子,你也一定要和我说,这样我就知道了,我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大跨步的往前离开你了。从此以后,再无相见的缘由。你可同意?”
雪色映月光,他的脸上竟有神圣的美丽的光。
那双坠落流星的黑眸攫住我,唐晓翼缓缓点动下巴。
约定就此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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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那天,结束了上午的两堂课,我背着书包漫无目的的慢慢走回家。
秦卿是和我一起出的校门,才走到门口马路上就被兰斯洛特接走了。她要去大洋彼岸的乔治桑塔亚家与兰斯洛特的家人一起过西历上的新年。
路过已换上圣诞装束的商业街时,我扭过头,隔着玻璃看见在橱窗里流光溢彩的商品们。漂亮的洋娃娃呆滞着眼神,黄金项链闪闪发光,小蛋糕精致的点缀着鲜嫩欲滴的红樱桃。
周围行人来来往往,没有人注意得到我——普通的、穿着校服的、扎着马尾辫的我。
像是要迷失在人潮中,但是路就在脚下。
我走回家。
沈文宣约我下午四点在游乐园见面,我犹疑片刻,回复了一句“好”。
我已经很久没去过游乐园了。上回去游乐园,应该是在父亲还在的时候。
父亲走后,我与母亲的关系持续性僵死老化,彼此连见面都觉得是件相当折磨的事情,所以我们两个默契的选择避而不见。
上回见到母亲,是那个晚上。罗德来找我的那个晚上。
看了会儿书,慢条斯理的吃了自己做的简单的中餐,小睡片刻,起床洗头洗澡。
把头发吹至半干的蓬松状态,换上香芋色的宽松毛衣,底下搭配黑色半裙,裙子自带蓬度,软绵绵的撑起来,裙摆坠着淡粉色的花苞朵儿。粉色过膝袜,蹬一双黑色小皮靴,系带都是可爱的粉色。
好嘛,现在我浑身上下就是粉色系与黑色系了。
本来还试图画点儿口红,但是对着镜子比了比色号,还是作罢。
虽然是过生,但是其实并没有多少喜悦的感觉。
而且和我共度生日的还是沈文宣。……倒更像是普通的「和哥哥出去玩」一样。
上次跟他出去玩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我回忆不起来。
反正是很久以前的记忆了。那个时候桃叶姐姐还在。
我把手机、钥匙和钱包一股脑儿的塞进小挎包里,出发。
我比约定时间稍微早到一点儿,不料沈文宣到得比我还早些,我走到游乐园大门附近时,便看见了站在花坛边的他。
他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白色立领衬衫熨得齐整服帖,外套一件深灰色毛毡长外套,底下是再普通不过的黑色小脚裤和白色便鞋。他原本正低头玩手机,仿佛察觉了我的走近,沈文宣抬起头来向我张望了一下,挥了挥手示意我过去。
他蹙眉看我:“穿这么少?冷不冷?”
“不冷啦。”真的不冷。游乐园离我家并不远,我走路过来,甚至还微微有些热。
我额头和鼻尖上的细汗佐证了我的说法,沈文宣点点头勉强接受,他为我空出臂弯,我自然而然的勾住他的手。
平安夜,游乐园里人满为患。我和沈文宣并不是纯目的来玩儿的,因此我俩并不急着去排队玩项目,而是一起在游乐园里溜达散步。
聊着些有的没的的话题,渐渐的觉得累了,就在路边的长椅上坐了下来。
眼前人来人往,花一样的女孩子冲着同伴露出比灯火还要璀璨夺目的笑靥;小贩高举着的木棍上插满冰糖葫芦;孩子握着恐龙,眼睛却盯着棉花糖;笨重的圣诞老人攥着五颜六色的气球,在人潮中被挤得摇摇晃晃;身后的过山车上时不时爆发出强烈的尖叫声……浮世就像龙卷风,人处于风潮当中,想不被带走都是痴心妄想。
我忽然想起,三年前,我对沈文宣说的一番话——
“有时候会觉得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周围一切都如此陌生,灵魂在旁观□□动作,恍惚间梦过了三顿黄粱,真希望醒来时自己不叫宋朴。”
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突兀感与陌生感,时至今日都是如此的鲜明。
“转眼你也十六岁了啊,宋朴……”沈文宣的口吻当中谈不上遗憾,甚至都没什么特别明显的情绪,我偏过头看见他的侧脸,沐浴在游乐园五彩斑斓的灯光里,被描绘上一层明亮的光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