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她又说不下去了。
让衡儿好好练功,然后呢?让他步自己后尘,去杀另一个狗官?杀完了,自己家人也都死光了。
她当然不想阿弟来做这件事,他那时才十岁,对父母感情不如自己深,如今也不过十四,正是上窜下跳热热闹闹的年纪,后半辈子还长,没必要把他搭进去。
四年前,她在路边卖茶水,偶遇一位过路的女贵人。女贵人虽着粗布麻衣,但面不染风霜,乘坐双头马车驾,一看便是大户人家出来的。
她下来买水喝,饮罢十分大方递与她一个绣工精巧的荷包做茶钱,谁知,那荷包里竟装着要她全家性命的东西。
虽然当时她便听师父的话将东西给埋了,可当晚官府还是一窝蜂地赶到了家门口,不分青红皂白带走了她的父母兄长与大父。
师父带着她与幼弟及时逃了出来,随后在乡下羊圈的地窖内藏了半月有余,才最终脱险。可当地县令与县尉为了逼她现身,竟用酷刑折磨死了她的亲人。
至今她还清楚记得自己偷听到的师父与打探消息之人的对话——
“啧啧,那姓陶的县尉做事狠辣哩,老头子已经被打得皮开肉绽只剩一口气了,男的两条腿折了,女的两只手也断了,年轻小伙子禁不住折腾,整日说胡话……这消息不让瞒,已经闹了满县城,说是因为窝藏要犯,就等着那家的小女娃自投罗网哩!”
她清楚地记得当初躲在门缝里瞥见的那县尉——国字脸,面上坑坑洼洼,唇角无情地下垂着,目光却如阴沟里的老鼠般鬼祟,整张脸的每一处都令人无比厌恶。
如今四年过去,那鼠辈竟已晋升至一郡之都尉,何其可笑?于是,那张脸便也成了她噩梦里的常客。
她知道,她不杀他,死不瞑目。
这四年来她无一日懈怠,飞镖,匕首,弓箭,制药……每日天不亮开始,至夜幕四合,犹嫌不足。
孟绾将吊壶里的水倒些进碗里浸泡菜干,余光瞥见师父一直盯着自己看,她勉强扬了扬嘴角,也不知是宽慰谁:“放心吧,我说的是最坏的结果,那宅子的前院后院我都摸透了,树有几片叶子地有几块砖我都数得很清楚,从杂物房后面那狗洞钻出来往芦苇丛中跑,跳进大河,过了河就是禾芳村,他们若是行动够快,也一定会在禾芳村逐户搜查一番,届时我已从村里的密道逃走了。那密道我们悄悄挖了一年,连禾芳村的人都不知道。”
李固听她这个“周全的计划”听了不下十遍,还是忍不住说:“若你就是杀不了他,或者出了意外,连酒肆内的那间屋子都跑不出去呢?”
孟绾:“……”
李固觉得自己这话实在算不得吉利,自己低下头去暗暗呸了三声。
呸到第二声时,孟绾平静道:“那便是我的命。反正那狗官的狗头,我要定了。”
一年之前,她与师父带着幼弟来到当年虐杀她家人的县尉、如今已是安平郡都尉——陶庆的任职地,武阳。武阳是安平郡郡治,是个人口规模颇大的县城,因地处通商要道,富庶繁华,行商云集,因此有许多豪华酒肆与客舍应运而生。
孟绾在陶庆常爱去的酒肆谋了个杂工,便是为了伺机刺杀。刺杀陶庆只是第一步,随后还要上京去杀另一个狗官,顺便调查当年父母亲被连累至死的真相。
所以筹谋如何安全撤退,他们颇费了些功夫。
在酒肆做工这一年,孟绾妆扮得很低调,脸上涂黑并点痣,作为一个替厨娘打下手的烧火丫,借机摸清了酒肆的各个房间用处和出口。
最近一切准备妥当,随时可以动手了。
前日听说武阳来了个中都某贵胄之家的郎君,陶庆今日要在酒肆摆宴招待后者,于是她与师父商议好了动手时间,正是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