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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冥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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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榆是被一阵铜铃声吵醒的。

不是沈渡脚踝上那种铃铛声,不是方琳左手腕上那种十块钱的铃铛声,也不是陈三木符纸在风中发出的哗啦声,而是一种更沉的、更钝的、像是被人用木槌敲击一面生锈的铜锣之后发出的那种余音——嗡——嗡——嗡——像一只巨大的蜜蜂在耳边盘旋,翅膀震动的声音从耳朵钻进去,沿着脊椎往下滑,滑到尾椎骨的位置停了一下,然后猛地炸开,像有人在身体里放了一颗小小的炮仗。

他睁开眼。

入目是一片红色的天。不是傍晚那种橘红,不是火烧云那种绯红,而是一种全新的、从未见过的、像是把所有的血都浓缩在一起、浓到化不开的、血红血红的天。天很低,低到仿佛一伸手就能摸到那些红色的云絮,云絮在缓慢地翻涌,像一锅正在煮开的血,咕嘟咕嘟地冒着看不见的气泡。

他躺在一张床上。不是出租屋那张一米五的床,不是副本里任何一张床,而是一张很大很大的、能躺下十几个人的、用红木雕成的、雕满了龙凤呈祥图案的拔步床。床柱上挂着红色的帐子,帐子是丝绸的,很薄,能透过帐子看到外面模糊的光影。帐子的边缘绣着金色的流苏,流苏在无风的空气中轻轻晃动,像有人在帐子外面呼吸。

他穿着一件红色的衣服。不是他在湘西副本里穿过的那种粗布麻衣,不是血色嫁衣副本里穿过的那种丝绸嫁衣,而是一件全新的、从未见过的、像是用血和泪和时间和等待和离别和重逢织成的、血红血红的长袍。长袍上绣着金色的龙,龙的鳞片是用金线一根一根绣上去的,在红色的布料上泛着金色的光。龙的眼睛是黑色的,不是宝石,不是金线,而是墨。墨色的眼睛,像深渊,像夜空,像他玉扳指内壁上那些光点。

他坐起来,掀开帐子。帐子外面是一个很大的房间,大到看不到边。房间的墙壁是红色的,柱子是红色的,地面是红色的,所有的东西都是红色的。红得像血,像火,像嫁衣。房间的中央摆着一张桌子,桌子上铺着红色的桌布,桌布上放着一对红烛,红烛已经烧了一半,烛泪顺着烛身往下流,在烛台上凝固成一朵朵红色的花。烛光在无风的空气中轻轻摇曳,把房间里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桌子后面坐着一个人。不是沈渡,不是方琳,不是陈虎,不是林知之,不是姜然,不是任何他认识的人,而是一个他从未见过的、但魂魄记得的、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和他约定好了“来生再见”的人。那个人穿着一件红色的官袍,头上戴着乌纱帽,腰间系着玉带,脚上穿着黑色的朝靴。他的脸被一张红色的面具遮住了,面具上没有五官,只有两个洞,洞里露出他的眼睛——黑色的,深邃的,像深夜的星空一样明亮。他看着江榆,看了很久,然后开口了,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像是刻在石头上的。

“冥主,吉时到了。”

江榆看着他,看了很久。他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为什么叫他冥主,不知道他说的吉时是什么意思。但他知道,他必须跟他走。因为他是冥主,不是他想当的,而是他必须当的。冥界不能没有冥主,阴阳不能失衡,三界不能混乱。他必须跟他走,必须去冥界,必须坐在那个白骨王座上。他不想。但他必须。

他下了床,赤着脚踩在红色的地面上。地面是凉的,不是冰的凉,而是玉的凉,温润的、细腻的、让人想一直踩着的凉。他走了几步,发现自己没有穿鞋。他不知道他的鞋去哪了,不知道他需不需要鞋,不知道他还能不能找到他的鞋。他不想找,因为他知道,他不会再需要鞋了。冥界不需要鞋,冥界只需要脚。赤着的脚,踩在白骨铺成的地面上,感受骨头的冰凉和坚硬。他要习惯这种感觉,因为他要在那里待很久,很久很久,久到他忘了自己曾经穿过鞋。

他走到桌子前面,站在那个人面前。那个人站起来,从桌子上拿起一对红烛,递给江榆。江榆接过红烛,烛火在烛芯上跳动,橘红色的光照在他脸上,照在他身上,照在他拇指的玉扳指上。他看着烛火,烛火也在看着他。火在说:你该走了。冥界在等你,王座在等你,万鬼在等你。你不能再等了。走吧。

江榆转过身,朝门口走去。门很大,大到看不到顶,门是红色的,上面刻着两个大字——“冥婚”。不是副本的名字,而是他婚礼的名字。他结婚了,不是和沈渡,不是和任何人,而是和冥界。他是冥界的新娘,穿着红色的长袍,捧着红烛,走向冥界的大门。门后面是冥界,是他的家,是他该去的地方。他走到门前,停下来。他回头看了一下,看到那个人还站在桌子后面,面具上的两个洞里,那双黑色的眼睛在看着他。不是送别,不是挽留,而是确认。确认他走了,确认他没有回头,确认他不会再回来了。他走了。

他推开门,门开了。门后不是冥界,不是白骨王座,不是万鬼,而是一片空白。一张巨大的、空白的、什么都没有的白纸。他站在白纸上,红烛还在手里燃烧,烛泪滴在白纸上,白纸被烫出了一个个黑色的洞。洞很小,但很深,深到看不到底。他把红烛举高,想看看洞底有什么。洞底什么都没有,只有黑色。黑色的、纯粹的、没有任何杂质的黑。

他站在白纸上,站在那些黑色的洞旁边,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走,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不知道自己是谁。他是江榆吗?他是冥主吗?他是任何人吗?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他的心在跳。跳得很重,很有力,像是在对他说:你还活着。你还活着,你还在,你还没有消失。你是江榆,不是冥主,不是任何人,而是江榆。一个会记住所有人的普通人。但他记住的人在哪?方琳在哪?陈虎在哪?林知之在哪?沈渡在哪?他们都走了,走了很久了。他一个人站在白纸上,捧着红烛,穿着红色的长袍,赤着脚,等着不知道什么东西来接他。也许是他自己,也许是沈渡,也许是一个他从未见过的、但一定要见的人。

他等了很久,久到他手里的红烛烧完了,烛泪滴在他的手背上,烫出了一个个水泡。他没有松手,因为他不能松手。松手了,烛火就会灭。烛火灭了,他就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他不知道家在哪,但他知道,烛火知道。烛火会带他回家,不是回人间,不是回冥界,而是回他该去的地方。他该去的地方不是人间,不是冥界,不是任何他知道的地方,而是一个他也不知道的、但一定要去的地方。那里有沈渡,有方琳,有陈虎,有林知之,有师父,有阿九,有阿九的妈妈,有阿九的爸爸,有棋盘将军,有中山装男人,有五岁的自己,有师祖,有哥哥,有队长,有将军,有二十三岁的自己,有妈妈,有姜然,有金瞳尸,有所有在他心里住着的人。他们在等他。等了他很久了,久到他以为他会等到死。但他没有死,因为他不能死。他死了,谁来等他们?谁来在他们想念他的时候,出现在他们的梦里,对他们笑一笑?他不能死。所以他活着。活着,等他们。等到了。可以不用再等了。可以见面了。

白色的空白中,出现了一个人。不是沈渡,不是方琳,不是陈虎,不是林知之,不是任何他认识的人,而是一个他从未见过的、但魂魄记得的、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和他约定好了“来生再见”的人。那个人穿着一件白色的衣服,不是白袍,不是白大褂,不是病号服,不是长裙,而是一件很普通的、像睡衣一样的白色长衫。他的头发很长,披在肩上,发梢微微卷曲,在白色的光中泛着银色的光。他的脸很白,不是苍白,而是雪白,像冬天的第一场雪,像婴儿的第一颗乳牙,像一张空白的、没有人写过任何字的纸。他的眼睛是闭着的,不是睡着了,而是不想睁开。因为睁开眼,就要面对现实。他不想面对现实。现实太残酷了,残酷到他一个那么坚强的人都扛不住。所以他不睁开。他闭着眼睛,站在白色的空白中,等着一个人来叫他。不是叫他的名字,而是叫他“弟弟”。

江榆走到他面前,看着他,看了很久。他知道他是谁,不是从记忆中找到的,不是从碎片中拼凑出的,而是从魂魄深处涌上来的,像泉水从地底涌出,挡都挡不住。他是他的哥哥,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是他在五岁那年走失了的、找了四百多年都没有找到的哥哥。他以为他死了,以为他投胎了,以为他转世了,以为他再也不会见到他了。他没有死,没有投胎,没有转世。他在这里,在白色的空白中,在冥婚的副本里,在江榆即将嫁给冥界的最后一刻,等着他。等他对他说:“哥哥,我来了。”

“哥哥,”江榆开口了,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像是刻在石头上的,“我来了。”

那个人睁开了眼睛。不是黑色的,不是棕色的,不是任何已知的颜色,而是一种他眼睛本来的颜色——琥珀色。琥珀色的眼睛,像两颗被时光打磨过的、光滑的、温润的、里面封存着远古昆虫的宝石。他看着江榆,看了很久,然后笑了。笑得很轻,很淡,像是秋天最后一片落叶从枝头飘落时发出的那一声极轻极细的叹息。然后他开口了,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像是刻在石头上的。

“弟弟,你来了。”

江榆的眼泪落了下来。不是悲伤,不是感动,而是终于。终于见到他了。不是在梦里,不是在记忆里,不是在魂魄深处,而是真正的、面对面的、可以看到彼此眼睛的见面。他等到了。他可以不用再等了。可以休息了。可以把自己交给哥哥了。不是作为冥主,不是作为任何人,而是作为弟弟。一个爱哥哥的人。一个被哥哥爱的人。一个和哥哥互相爱的人。

他伸出手,握住了哥哥的手。不是十指相扣,不是掌心贴掌心,而是握着。手心贴着手背,手指环着手腕,像是医生在给病人号脉,像是在确认他的心跳还在。他的手是凉的,哥哥的手也是凉的。两个凉的人,握在一起,会不会变暖?会的。因为他们的心是热的。两颗心在跳,不是为自己跳,而是为彼此跳。你跳一下,我跳一下,你跳一下,我跳一下。不是刻意的,而是自然的。像两条河流,流了很久,流过了无数的山川和峡谷,终于在一个普通的、不起眼的、没有任何标记的地方汇合了。河水和河水混在一起,分不清哪条是江榆,哪条是哥哥。它们只是流着,一起流向未知的、遥远的、但一定会有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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