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瞎了?我们小余余都看不见?”
唐诗努力忽视姚赟这个恶心到令人起鸡皮疙瘩的称呼,一转身,果然见到祝余走近的身影。
姚赟当即殷勤地又是送水又是搬椅子,嘴里不停“小余余,小余余”地喊着。
祝余冷冷地扫过他,迈步走到舞台正中央。顺直的黑发垂到腰部,皮肤白皙,漂亮的狐狸眼里面露出几分显眼的高傲与骄纵。
“那个……我……”唐诗握着拳,打算和盘托出。就算她现在不说,等会儿演出开始,场下空无一人,大家也都会知道的。
这时,角落骤然响起一声悦耳的吉他和弦,沈牧则敛色从黑暗中走出来,“我们再排一遍。”
唐诗垮下脸,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径直电子琴架前。
半个小时后,就在唐诗的内疚到达顶峰快要哭出来时,“狂响”开始有观众涌入。
大约过了十分钟,场内已经站得七七八八。看着门口络绎不绝的人流,唐诗惊讶得合不拢嘴。
孟招居然真的拉来了这么多观众。看样子,现在的观众数已经超过她准备的入场券数量了!
马路对面,孟招累得坐倒在花坛边,她取下米妮的玩偶头套,大口呼吸着空气,额头的汗水不住地向下滚落。她随手擦了擦,扭头看向“狂响”门口通往地下的楼梯。
算算时间,演出已经开始了。
她满意地笑了笑。
现场应当有很多观众吧。
“小姑娘,我看你还挺厉害。瞧着文静内向,刚刚在路边拦人,向他们推荐乐队演出时的口才可不一般呐。”餐馆老板乐呵呵地走到孟招跟前。
孟招喘着粗气说:“老板您别急,等我喘过气,我就帮您揽生意,保证您今天赚大钱。”
“你的本事我不怀疑了。我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你朋友的演出要开始了吧,你先去看他们的演出,之后再来我店里也行。”
“谢谢老板。”孟招惊喜地站起身,就要往对面冲。
老板在后头大喊:“等等,先把这身米妮玩偶服换下来!”
孟招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笨重的服装,为自己的莽撞而感到些许尴尬。
“嗯。”她灿然一笑。
地下一层。
室内五彩的灯光频闪,红的,蓝的,白的,粉的,直直投射在观众身上。四周布满朋克风设计的装饰,墙上还贴着形状各异的彩色玻璃。
“咚——咚——咚咚咚咚!”充满力量的几声鼓声震耳欲聋,伴随着人群此起彼伏的尖叫,场内的气氛已冲上云霄。
孟招猫着身子才勉强从人群中挤进去,近到距离舞台七八米时,眼前人头攒动,再也挤不上去了。头顶的灯球旋转,一缕刺目的光直射向她眼底,她被迫眯起眼,视线一片浑浊。
晕头转向的混乱中,孟招听到一道清冷的女声穿破人群的尖叫,激烈,澎湃,蕴含着足以冲破一切屏障的力量。
舞台正中央,祝余穿着精致华丽的黑裙,两条笔直细长的腿若隐若现,脚下踩着双细高跟,她手握话筒,红唇微扬,左手抬起指向人群,目光自信且坚定。
踩着激烈的鼓点,乐曲的旋律再度重复,音阶再度攀升,现场的气氛又一次攀升,所有观众都配合着欢呼起来。
在即将跃向下一个高潮时,歌声在最高音处戛然而止。
全场的灯光一下子全部熄灭。
人群也随着静下来。
一秒,两秒,三秒……
孟招清晰地听到自己的心跳。
就在这时,正中央一道纯白的追光落到沈牧则身上。
孟招不自觉放慢了呼吸。
沈牧则换了一身朋克风的夹克,外套上镶着三两个大小不一的金属装饰。凌厉的五官在追光下更加清晰立体。他微微侧头,似一副割裂昏晓的油画,浓烈且华贵。
孟招的视线落在他的手上。他的食指和中指分别戴着两个形状不规整的戒指,指尖的三角拨片一滑,圆滑轻柔的旋律在他手下流出,渐渐地向上旋转流淌,越来越激昂。
忽然,一击重鼓响,吉他音攀升了三个音阶,通过效果器的处理,蓬勃的生命力在一瞬间倾泻而出。
人潮再次涌动,踩着重金属的音乐节奏呐喊。
沈牧则自如地弹奏着电吉他,自始自终,他的脸上从未出现丝毫慌乱的神情。
孟招盯着他看了很久,忽然笑起来。
这个人身上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力量。他站在灯光下,整片场地好似都成了他的领域,他只需要轻轻拨动手中的拨片,左手指尖在琴弦上随意滑动,场下近百人便已在他掌控之下,跟随他平静,也跟随他躁动。
台下,孟招挥舞手臂,也随着节拍为他们呐喊。
沈牧则的视线朝她的方向看过来,不知他是不是认出了她,头稍稍一侧,坠着十字架的耳链晃动,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孟招远远地望着台上的四人,他们尽情肆意,享受欢呼与簇拥。
她的心中难免酸涩。
真羡慕啊,这世上总有人出生在罗马,天之骄子,高高在上,不可一世。
那样春风得意的人生,是她曾经连做梦都不敢奢求的。
而她,渺小如尘埃,纤弱似浮萍,像她这样的人需要费尽所有的力气,才能找到那条属于她的康庄大道。
所幸,她已经找到了。她离开了乌螺山,来到临江,她会好好念书,考上好的大学,摆脱过去的牢笼,开启属于她自己的全新的人生。
想到这,孟招决绝地转身,背对人群离开。
沉默的人影与周遭的欢闹格格不入。
像是交错的两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