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宸铄从醉月楼回来的第三日,收到了两封信。
第一封来自北境,是大哥梅宸铮的亲笔。信很短,只有三行字——军报之外,梅宸铮从不废话。他写到疫病已初步控制,北境军中来了一位蒙面医者,自称“绯”,医术极高,来去无踪。末尾添了一句:此人腰缠银白软索,与郑克己案中描述相似,已派人暗中查访。
第二封来自衡州,是三弟梅宸铠的手书。比起大哥的简练,梅宸铠的信就热闹多了。他洋洋洒洒写了五页纸,先是说武林大会上黑风寨的匪首铁头陀带了百来号人围攻回雁峰,各派措手不及,死伤惨重;然后笔锋一转,说关键时刻有个戴银白面具的黑衣人挺身而出,一柄软刀一柄长剑,把铁头陀一双流星锤削成了烂铁。信末,梅宸铠写道:“此人自称‘绯’,武功极高,刀法诡异。他出手救了所有人,却不肯留下姓名,事了便走,无人知其来历。二哥,这人身上的气质让我想起一个人——但我又想不起是谁。”
梅宸铄把两封信摊在桌面上,对着烛火看了三遍。
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事件。却出现了同一个人。
一个人,在一个月之内,同时出现在京城的诡案现场、北境的疫病军营、衡山的武林大会。这三地相距千里,寻常人光是赶路就要耗去大半时间,而他不仅赶到了,还在每件事里都扮演了关键角色。
京城,他与郑克己之死有关。北境,他救了梅宸铮的军队。衡山,他解了武林大会之围。
一个嫌疑人,一个施恩者,一个救兵。
这三重身份叠在同一个人身上,就像是有人在一张棋盘上同时落了三枚棋子——不,不是三枚棋子。是同一枚棋子,在不同的位置都起了作用。
那下棋的人是谁?
或者,他自己就是下棋的人?
梅宸铄将两封信叠好,放进抽屉里,站起身走到窗前。窗外是梅府后花园,秋意正浓,几株银杏落了满地金黄。管家正领着几个仆人在扫落叶,扫帚划过石板的声响沙沙的,衬得书房里格外安静。
他从袖中取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纸,展开。
那是他在郑克己书架上发现的那道灰印的拓印——五寸宽,八寸长,一个长方形的痕迹。他已经让大理寺的差役查过了,郑克己的侍从证实,那里原本放着一本旧账册,但郑克己死前数日将那本账册取出,不知放去了哪里。
账册。户部度支司的郎中,手上的账册能记录什么?
要么是税赋的收支,要么是某些人的秘密。
墨风在朝中经营多年,门生故吏遍布六部,户部自然也不例外。郑克己在度支司的位置上坐了十几年,经手的账目何止千万。如果他手上有一本记录着墨风一党贪墨证据的账册,那他的死就说得通了。
但凶手为什么要用那种方式杀他?
后颈一点红痕,毒从肌肤入体,不留痕迹。这种杀法太精致了,精致到不像是一般的灭口。更像是某种仪式,或者某种标记。
就像三年前东市富商的死。两年前禁军副统领的死。一年前宫中老太医的死。
都是同样的手法。都是同样的红痕。
而这些死者,都与墨风有关。
如果杀他们的是同一个人,那么这个人不是墨风的人——他是来杀墨风的人的。
梅宸铄收起拓印,转身回到案前,拿起笔在纸上写了几个名字。东市富商、禁军副统领、老太医、郑克己。四个人的名字排成一列,旁边标注了他们在朝中的派系关系。
全部是墨风一系的人。
但都不是什么大人物。富商是替墨风管钱的,副统领是替墨风在禁军中安插的眼线,老太医是墨风在宫中的棋子,郑克己是墨风在户部的账房。
都是墨风的手和脚,不是墨风的脑袋。
如果这个凶手有本事无声无息地杀死这四个人,那他为什么不直接去杀墨风?
除非他不是不想杀,而是杀不了。或者,他在等什么。
梅宸铄把笔搁下,闭上眼睛。
他想起那天夜里在醉月楼,凌月斜靠在软榻上,手里把玩着那把银刀。那双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望着他,懒洋洋的,带着一点漫不经心的笑意。他问凌月六日前身在何处,凌月说在楼里养病。他让凌月为郑克己之死作证,凌月说有莫欢可以作证。
每一个回答都滴水不漏,每一个表情都无懈可击。
但梅宸铄注意到一个细节。
在他提到郑克己的名字时,凌月削果子的动作没有停顿。一次都没有。
一个正常人被问到自己是否杀了人,无论有没有做过,多少都会有一瞬间的停顿——要么是惊讶,要么是愤怒,要么是紧张。但凌月没有。他的手从头到尾都稳稳当当,刀锋划过果皮,薄薄的果皮在他指间垂下来,一圈一圈,均匀得像用尺子量过的。
这种稳,不是天生就能有的。
是在刀尖上走过很多次的人,才能练出来的。
梅宸铄睁开眼,拿起笔,在纸上又写了一个名字。
凌月。
然后是北境的绯。衡山的绯。
他把这三个名字圈在一起,在旁边打了一个问号。
凌月。绯。黑衣人。
是不是同一个人?
如果是,他想做什么?
如果不是,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
“大人。”
门外传来侍从的声音。梅宸铄把纸翻过来,扣在桌上。
“进来。”
侍从推门而入,手里捧着一只小小的竹筒,封口用火漆封着,火漆上印着一只展翅的蝴蝶。
梅宸铄认得这个标记。
浮线纹蝶。
京城最大的情报机构,以伶人妓子为耳目,在勾栏瓦舍之间编织了一张无所不在的情报网。他们的主人叫莫欢,也就是醉月楼的老板。
而莫欢,就是凌月所说的那个能为他作证的人。
“谁送来的?”
“回大人,是醉月楼的人送来的。来人说是莫老板的一点心意,请大人过目。”
梅宸铄拆开火漆,从竹筒里倒出一卷薄纸。展开之后,上面只有一行字。
字迹娟秀工整,一笔一划都带着几分雅致。
“郑克己死前三日,曾独自去过城西的观音庙。在庙中停留约半个时辰,出来时手中多了一个包袱,包袱皮为藏蓝色。回府后,包袱再未出现。另,凌月当夜确实在醉月楼养病,此事属实。”
没有落款,只有那一行字。
梅宸铄将这行字反复看了几遍,然后重新卷好,放进竹筒里。
莫欢送来的情报,证实了凌月不在场的说法。但又同时送来了另一个线索——郑克己死前三天去过观音庙,带走了一个藏蓝色的包袱。
那个包袱里装的是什么?
藏蓝色,是户部度支司账册封皮的惯用颜色。
梅宸铄站起身,朝门外走去。
“备车。去观音庙。”
马车在城西的观音庙前停下时,天色已近黄昏。这是一座不大的庙宇,香火不算旺盛,门口坐着两个乞丐,正就着一碗残羹分食一个馒头。
梅宸铄下了马车,在庙门口站了片刻。
郑克己死前三天独自来这里,没有带侍从。一个五品郎中,独自跑到城西的破庙里,待了半个时辰,带走了一个包袱——这件事本身就不寻常。
他正要迈步进庙,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声音。
“大人来晚了。”
梅宸铄回过头。
身后的青石板路上,站着一个年轻男子。穿着一袭月白的衫子,外面罩了件银灰色的披风,手里撑着一把素面的油纸伞。天色还没暗,也没下雨,他撑着伞显得有些奇怪。但看到他的脸之后,这份奇怪就变成了理所当然——他生得极白,白到近乎透明,像是没有在太阳底下走过路。
五官清秀柔和,眉眼之间带着一种让人卸下防备的温和。可那双眼睛里偶尔一闪而过的锐利,又让人不敢轻视。
莫欢。
醉月楼的老板,浮线纹蝶的主人,京城最有势力的情报头子,同时也是京城最大的酒楼和最大的伶馆的掌管者。
一个双性人。一个十四岁就在京城立足的孤儿。一个用了十二年把一家小酒馆做到京城第一的人物。
“莫老板。”梅宸铄微微颔首,“你怎么在这里?”
“大人来查观音庙,我自然要来。”莫欢走到他身边,收了伞,用手帕擦了擦手,“这庙虽然破,但庙里的老和尚是我的人。大人若是不打招呼就进去,恐怕问不出什么来。”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平淡,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但梅宸铄听出了弦外之音——这座观音庙,在浮线纹蝶的掌控之中。郑克己来这里,没有逃过莫欢的眼睛。
“这么说,莫老板早就知道郑克己来过这里?”
“知道。”莫欢也不否认,“不光知道这个。我还知道他来这里存了一个包袱,包袱里是一本账册。账册上记录的是过去十年间,某位大人物在户部挪用的钱粮数目。”
梅宸铄的目光微凝。
“账册现在在哪?”
莫欢没有直接回答。他转过身,看向观音庙斜对面的一条小巷子。巷子深处有一棵老槐树,树干粗得要两人合抱,树冠遮住了大半个巷口。
“郑克己死后,他夫人把他的遗物都收了起来。但我的人查过,遗物里没有那个包袱。”莫欢顿了顿,“有人比我们快了一步。”
“墨风的人?”
“不一定。”莫欢回过头来,看着梅宸铄,“大人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郑克己知道自己要死了。所以他提前把账册藏了起来,不是藏在府里,而是藏在观音庙。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梅宸铄沉默了片刻。
“因为他不信任身边的人。”
“对。他不信任身边的人,也不信任同僚,甚至不信任自己的家人。”莫欢说,“但他信任观音庙。或者更准确地说,他信任观音庙里的某个人。”
“那个老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