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施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撒过的谎,加起来都没有今天多。
此刻她坐在正厅的紫檀木椅上,手边放着一盏已经凉透了的茶,对面是她的父亲章远道。这位大理寺卿大人正襟危坐,面色铁青,一双浑浊的老眼里翻涌着说不清是愤怒还是心疼的情绪。他的山羊胡子微微颤抖着,像是在积蓄某种即将喷薄而出的力量。
刚才那一幕,章远道虽然只看到了一个仓皇逃窜的青色背影,但他多年的断案经验告诉他——那个背影不简单。一个普通人,不会在大理寺卿的家门口跑得那么狼狈。一个心里没鬼的人,不会在听到他的声音时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蹿出去。那个背影,一定有问题。
“施儿,”章远道开口了,声音沉沉的,“那个男人是谁?”
“女儿不认识。”章施回答得很快,快得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太可信。
“不认识?”章远道的眉毛挑了起来,“不认识的人会专程来章府找你?不认识的人会跟你说了一大通话然后撒腿就跑?施儿,为父审了二十年的案子,你当为父是三岁小孩?”
章施沉默了片刻,在心里把那个自称“程湫”的男人骂了个遍。她确实不认识他,这一点她没有撒谎。但她说“不认识”的时候,章远道理解的意思和她想表达的意思之间,隔着一道很深的鸿沟。章远道以为她说的是“我与那人毫无关系”,而她真正想说的是“我确实不知道那人是谁”——但这两者在章远道听来,没有任何区别。
“父亲,”章施换了一种策略,“那人自称是江南程家的人,说是……说是程澄姑娘的兄长。”
章远道的脸色变了一变。
江南程家,这四个字最近在他耳朵里出现的频率高得有些不正常。先是那个程澄当街把他女儿拖进了芙蓉楼,然后是他女儿一次又一次地主动去见那个程澄,再然后是满城风雨的流言蜚语,现在倒好,程家的男人亲自找上门来了。这一桩桩一件件,串联在一起,像是有人在暗中编织一张网,而章家就是那张网里的鱼。
“他来找你做什么?”章远道追问。
“他没有来得及说。”章施如实回答。
这倒是实话。那个自称程湫的男人,用一段快得让人听不清的语速说了一句没头没尾的话,然后就被章远道的声音吓得落荒而逃了。章施当时虽然听清了那句“我的妹妹喜欢你”,但她不可能把这句话转述给父亲——那不是火上浇油吗?
章远道盯着女儿看了很久,目光里有审视,有狐疑,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痛。他的女儿他了解,章施从小就不会撒谎,她每次撒谎的时候,右手会不自觉地摸左手的袖口。此刻,章施的右手正稳稳当当地放在膝盖上,一动不动。
这反而让章远道更加不安了。因为这说明,章施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她确实不认识那个男人,那个男人确实自称是程澄的兄长,确实没来得及说明来意就跑了。可问题是,这些“真话”加在一起,并没有让他搞清楚事情的真相,反而让他更加糊涂了。
“那个程澄,”章远道换了一个话题,语气缓和了一些,“你到底了解她多少?”
章施的心微微一颤。
了解多少?她了解程澄的诗词,了解程澄的书法,了解程澄在法源寺山道上被阳光照亮侧脸时的模样。但她不了解程澄的过去,不了解程澄的家庭,不了解程澄为什么总是用一种欲言又止的眼神看着她,像是在隐瞒什么天大的秘密。
但这些话,她不能对父亲说。
“程澄姑娘,”章施斟酌着用词,“是个很儒雅的人。话不多,喜欢读书,喜欢写字,不喜欢热闹。她……”她顿了顿,像是在心里挑选一个最合适的形容词,“她有些内向。”
章远道听着女儿的描述,眉头微微皱了起来。儒雅?内向?这和他想象中的那个“当街把人拖进芙蓉楼”的登徒子形象相去甚远。一个儒雅内向的人,会在大街上做出那种惊世骇俗的事?这不合常理。
“内向的人会当街拽人?”章远道一针见血。
章施被问住了。她张了张嘴,想说“她那天喝醉了”,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用醉酒来解释当街拽人,等于承认程澄有酗酒的毛病,这对程澄的形象没有任何好处。她想了想,换了一种说法:“她那天……是鼓了很大的勇气。”
章远道沉默了。
他看着女儿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一种他从未见过的光亮。那光亮很柔,很暖,像是在深冬的夜里点起的一盏灯,虽然微弱,却足以照亮周围的一切。章远道忽然意识到一件事——不管那个程澄是男是女,是好人还是坏人,是儒雅还是粗俗,他的女儿,已经在乎她了。
这种在乎,不是朋友之间的在乎,不是文友之间的在乎,而是那种他当年对章施母亲也曾有过的、让人茶饭不思、夜不能寐的在乎。
章远道端起茶盏喝了一口,茶已经凉透了,涩得厉害。他放下茶盏,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施儿,”他的声音忽然低了下去,低到像是在自言自语,“为父不是要逼你。为父只是……怕你受委屈。”
章施的眼眶忽然有些发酸。
“你从小到大,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诗文书画,才名满京,别人家的姑娘羡慕你都来不及。可是施儿,这世间有些东西,不是你想要就能得到的。有些路,走上去容易,想回头就难了。”章远道抬起头,看着女儿,老眼里有一层薄薄的水光,“为父不是不让你喜欢女子,为父是怕你选了一条难走的路,走到一半发现走不下去了,那时候再回头,已经来不及了。”
章施低下头,没有说话。
她不是无话可说,而是怕自己一开口,眼泪就会掉下来。
窗外,雪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阳光从云层的缝隙里漏下来,照在院子里的积雪上,亮得刺眼。几只麻雀落在老槐树的枝头,抖落了枝桠上的一篷雪,簌簌的,像是有人在低声叹息。
长明城东市,如意楼。
如果说芙蓉楼是长明城里女子眷侣幽会的第一去处,那么如意楼就是赌徒们的天堂。这座三层高的木楼坐落在东市最热闹的十字街口,门楣上挂着一块金字招牌,据说是前朝某位书法家题写的,笔势飞动,颇为气派。楼下的门面卖的是茶水和点心,生意不温不火;但楼上的赌坊,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爆满,热闹得像是赶集。
程煜杏坐在如意楼二楼的雅间里,面前是一张铺着绿色毡毯的方桌,桌上散落着十几张牌九,还有一堆码得整整齐齐的银锭子。她今日穿了一件月白色的圆领袍,腰间系着一条墨色的革带,头发束成一个利落的髻,用一根白玉簪子别着。她化了淡妆,眉眼比平日里多了几分英气,少了几分女气,看起来像是一个清秀的少年郎——当然,仔细看还是能看出是个姑娘,但在如意楼这种地方,是男是女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你口袋里有多少银子。
她对面坐着三个男人。
左边那个肥头大耳,满脸横肉,穿着一件已经看不出原本颜色的绸袍,手指上戴着三个金戒指,每根手指都粗得像萝卜。这人姓钱,是东市有名的赌棍,外号“钱串子”,不是因为有钱,而是因为他输钱的时候喜欢把钱串在一起往桌上砸。
中间那个瘦得像竹竿,颧骨高耸,眼窝深陷,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青布衫,看起来像是一个落魄的秀才。这人姓孙,人称“孙老千”,据说精通各种出千的手段,但从来没有人抓到过他的把柄。
右边那个最年轻,二十出头,生得白白净净的,眉眼间带着几分书卷气,要不是坐在赌桌上,谁都会以为他是个读书人。这人姓周,外号“周散财”,不是因为有钱,而是因为他输钱散得最快,每次都是第一个输光走人。
此刻,这三个人的表情出奇地一致——铁青,沮丧,不可置信。
他们已经输了七把了。
七把,连输。
程煜杏面前的银锭子从最初的一小堆变成了一大堆,银光闪闪的,在烛火下泛着诱人的光泽。她伸出手,懒洋洋地把桌上的银锭子拢了拢,发出清脆的叮当声。那声音在钱、孙、周三人的耳朵里,像是在往他们心口上扎刀子。
“再来。”程煜杏的声音不大,但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从容。
钱串子咬了咬牙,从袖子里摸出最后两个银锭子,重重地拍在桌上。孙老千的脸色已经白得像纸,他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袖袋,犹豫了一下,拔下了手上唯一值钱的一枚玉扳指,放在了桌上。周散财更惨,他已经在翻自己的袜子了——据说他的银子藏在袜筒里,这是他的老习惯了。
程煜杏看着这三个人狼狈的样子,嘴角微微上扬,但很快又压了下去。
她来如意楼不是为了赢钱。
当然,赢钱是顺便的。她真正的目的,是想找一个地方,让自己暂时不去想章施。这些天来,章施的身影像是长在了她的脑子里,怎么赶都赶不走。她吃饭的时候在想章施,睡觉的时候在想章施,就连批阅长公主府那些堆积如山的公文时,脑子里也会忽然冒出章施的脸。这种感觉太折磨人了,折磨得她不得不找点什么事情来分散注意力。
赌博是个不错的选择。它需要全神贯注,需要计算,需要判断,需要一点点运气。当你的脑子里全是牌九的点数和对手的表情时,就没有多余的空间去思念一个人了。
至少,理论上是这样。
但实际上,程煜杏发现,即使是在赌桌上,章施还是会不请自来地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她会忽然想起章施写字时微微蹙起的眉头,会忽然想起章施在法源寺山道上被阳光照亮时的侧脸,会忽然想起章施在芙蓉楼里笑着对她说“你这个人有意思”时的表情。这些念头来得毫无征兆,去得也快,但每一次出现,都像是有人在她心口上轻轻拨了一下,让她的心跳乱了节奏。
所以她要赢。赢得快一点,赢得狠一点,让牌局的节奏快到她来不及想别的事。
牌九重新洗好,码好,摆上了桌。
程煜杏的手很稳。她的手指修长白皙,骨节分明,看起来像是一个从不做粗活的人。但她的手劲儿很大,抓起牌九的时候,指腹微微用力,牌九在她手心里纹丝不动。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牌,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然后抬起头,平静地把牌放在了桌上。
一对天牌。
牌九中最大的牌。
钱串子的脸彻底垮了。他手里的牌是一对地牌,仅次于天牌,按理说已经是很好的牌了,但在天牌面前,地牌什么都不是。他把牌摔在桌上,骂了一声脏话,然后站起身来,把椅子踢到一边,头也不回地走了。他的两个银锭子留在了桌上,连拿都没拿——不是不想拿,是知道拿了也没用,输了就是输了。
孙老千看着自己手里的一对杂牌,苦笑了一下,把玉扳指往程煜杏的方向推了推,起身拱了拱手,也走了。他的表情倒是比钱串子从容得多,输了一个玉扳指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他出千的手段多得很,转头就能在别的地方赢回来。
周散财是最惨的。他从袜筒里掏出了最后几个铜板,数了数,一共十七文。他把铜板放在桌上,看着那十七文钱,沉默了很久,然后站起身来,朝程煜杏深深鞠了一躬。
“姑娘好手段,”周散财的声音里带着一种真诚的敬佩,“在下输得心服口服。”
程煜杏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雅间里忽然安静了下来。三个赌徒走了两个,还有一个在鞠躬,程煜杏一个人坐在桌旁,面前是一大堆银锭子和几枚孤零零的铜板。她看着那些银锭子,忽然觉得有些索然无味。赢了又怎样?赢来的钱她花不出去,她又不缺钱。她要的从来不是钱,而是那片刻的、让人窒息的、什么都不用想的空白。
可是空白过后呢?章施又回来了。
程煜杏叹了口气,正要起身离开,雅间的门忽然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一个清脆的声音响了起来:“听说这里有人在赢钱?我来会会。”
程煜杏抬起头,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站在门口。
那少女穿着一件鹅黄色的交领袄裙,外面罩着一件雪白的兔毛比甲,腰间系着一条葱绿色的绦带,挂着一块成色极好的白玉佩。她的脸圆圆的,眼睛圆圆的,笑起来的时候有两个深深的酒窝,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一只毛茸茸的小兔子,又甜又软,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揉一把。
但她的手里拿着一把折扇,扇面上写着四个大字——“逢赌必赢”。
程煜杏看着那四个字,嘴角微微抽了一下。
“你是谁?”程煜杏问。
“章旗。”少女收起折扇,大摇大摆地走进来,在程煜杏对面坐下,也不客气,伸手就把桌上那壶还没喝完的茶端起来给自己倒了一杯,“文章的章,旗帜的旗。你呢?”
“程澄。”
“程澄?”章旗歪着头想了想,“好耳熟的名字。你是不是就是那个……那个把章施拖进芙蓉楼的人?”
程煜杏端茶的手微微一顿。
章旗。姓章。
她忽然觉得这个少女的眉眼有些眼熟。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有两个酒窝——这些特征单独拿出来都很普通,但组合在一起,加上那个姓氏,就有了一种让人不得不注意的巧合。
“你认识章施?”程煜杏问。
“认识啊。”章旗喝了口茶,理所当然地说,“那是我姐。”
程煜杏手里的茶杯差点没端稳。
章施的妹妹。
她仔细打量着章旗,发现确实有几分相似——同样的眉眼轮廓,同样的白皙皮肤,同样在思考时会微微歪头的习惯。但章施的美是内敛的、清冷的、需要细细品味的,像是一幅工笔画;而章旗的美是外放的、热烈的、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像是一幅泼墨山水,浓烈得有些张扬。
“你姐知道你来这种地方吗?”程煜杏放下茶杯,声音恢复了平静。
“不知道。”章旗理直气壮地说,“知道了也没用,她又管不了我。我跟你说,我姐这个人吧,什么都好,就是太古板了。读书写字,吟诗作对,一天到晚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也不嫌闷得慌。我就不一样了,我喜欢热闹,喜欢交朋友,喜欢——”她看了一眼桌上的牌九,“喜欢赢钱。”
“你觉得自己能赢我?”程煜杏挑了挑眉。
章旗没有回答,而是从袖子里摸出一个沉甸甸的荷包,往桌上一倒,哗啦啦滚出来十几颗金瓜子。金灿灿的,在烛火下闪着诱人的光。程煜杏看了一眼那些金瓜子,又看了一眼章旗那张圆圆的、稚气未脱的脸,忽然觉得这个女孩不简单。
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随身带着这么多金瓜子,还能在如意楼这种地方来去自如,要么是有钱人家的女儿不知天高地厚,要么是一个扮猪吃老虎的高手。程煜杏在心里默默地赌了后者。
“来吧。”章旗撸起袖子,露出一截白生生的手腕,手腕上戴着一只碧绿的翡翠镯子,“怎么玩?牌九?骰子?还是别的?”
“牌九。”程煜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