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眼睛盯紧了穆玄英的脸,面无波澜地,轻轻摇了摇头:“这么大的事,我怎么能只听信一面之词,就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工人……而下定论呢?”
什么叫无关紧要的工人?
穆玄英一刹那觉得眼眶有点酸涩,他从小爱哭,长大后虽然日渐坚韧,却总控制不住本能。莫雨这话还没说完,他就笃定自己受到了委屈,原本是走投无路不得不求助于人,最后反被他制住了命门,这又是什么道理?
从来都只有言而无信者会布下此类陷阱,打死穆玄英都不相信他从小崇拜到大的雨哥会是这样的人。
莫雨说完话,揉了揉他的头,转身就要走。穆玄英忙一把拽住他,由于焦急,连声音都不可避免地大了一倍:“雨哥,你真的要带他走?”
“当统帅的不能朝令夕改,”莫雨没回头,平静道,“若他无辜,我自亲自送到府上。”
穆玄英道:“那你是在怪我?”
莫雨梗了一下,总算是别过了脸,有些无奈:“怪你什么?”
“怪我私自行动,没有来得及跟你说?”穆玄英拽着他的袖子,急切又紧张地道,“我们这么多年没见了,期间发生了什么,我又怎么能跟你说的了?这事谢叔叔不知道可人姐姐也不知道,唯一知道的只有你和小月姐姐,最危险的都告诉你了,这,这还不够吗?”
穆玄英自觉自己用尽了毕生的恳切,认真的甚至有点假。莫雨抓住他的手,试探性地捏了捏。手指被寒风冻得冰凉,掌心的纹路都好似被消磨了个干净。他忍不住想到,将近十年未见,原先一只手就能包住的小手,原来也已经长出了薄薄的茧子了。
他那夜究竟说了什么,过了一夜,两个人都忘了个大概。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话语,概括来就是莫雨安抚了两句,穆玄英再心有不甘,也不得不迫于压力放弃小张。他不想记,自然就不会保存到第二天早上,等到现在醒来枯坐时,就只能满心焦虑地等待着莫雨那边的答复,抱着膝盖胡思乱想。
而他不知道的是,在这尚且可以被称之为夜的凌晨时分,莫雨点着灯坐在床边,在一本硬皮笔记本上奋笔疾书。他用的是好友从国外带回来的钢笔,吸的洋墨水,第一次用的时候,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仿佛被国外的语言浸染了一般。
莫雨不喜欢这支钢笔,他本有一手好字,从小跟着各种字帖练起来,模仿官家文书也是以假乱真,用这么个乌七八糟的笔也实在是辱没了他。偏偏那位好友说此笔高贵,供在货台上用锡纸包着的,就差拿着百合花一阵熏,连摔破的墨胆都有一股茶的芬芳。这家伙在海外待久了,说的话愈加不能信,莫雨看着那笔,又看着那信,怎么都觉得这人被骗了。
但用久了,也就发现了妙处,莫雨面上不说,却用的越来越顺手,最后果不其然如同那位朋友所说,将此笔作为了自己一生挚爱,人可以躺在地上笔必须供在架上,出门如若不打仗一定别在口袋里,久而久之,也就成了莫雨的记大事专用笔。那笔吐着墨,温顺而略显锋芒地在纸上写下一个个字,墨黑的文字错落眼底,入木三分。
“今日为毛毛所托,前去巡捕房救下一个□□,”莫雨想了一会儿,这样写道,“经调查,他是工人家庭出身,现在在本城大学进修外语系,私下里与毛毛关系尚可,常出入睦南酒楼,根据上次剿灭乱党一事分析,此人应当为毛毛一派。”
行文至此,他总觉得缺点什么,略加思考,又动笔写道:“但毛毛不同,他在乱世里有自己的想法,倘若多加培养,日后能成大器。”
能成什么大器?
莫雨不敢妄下定论。他又想,又不欲如此,只能在笔下做出自己的一个评判。
他一夜没睡,送穆玄英回家后,他就在街上晃了半宿,直到打探消息的人回来,方才带着档案翻回了自家,途中还不小心被墙磕了一下脑袋。
他眼睛酸涩,强撑着到了清晨,没有闲工夫去看窗外新生的朝阳,人犯着困,精神却清醒,一个念头几乎是无时无刻不盘旋在他的脑内,直到将所有的安逸与轻松尽数化为乌有。
莫雨撑着头,闭着眼,坐在窗边小憩。逐渐喧闹的集市昭示着以往任何一种毫无新意的生活的重启,灵魂的死寂却叫他心底烦躁,乃至于一点想要欣赏的想法都不曾拥有。
穆玄英……会是乱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