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举刚回到家,他爹就匆匆地迎了上来。道:
“儿子,咋样?”
由此可见,功名利禄乃是世上第一颠倒伦常之物,因为关心二举与瘟君商讨的结果,竟然放下董事长和父亲的双重架子,主动过来迎接他。
二举道:
“爹,我把研究所的钥匙还给我师父了。”
老任眼前一黑,抓起裤带上的钥匙链来一看,果然少了一把,他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没的。不过他确实对二举展示过那把钥匙,大概臭小子就是在当时盯上的。
他瞪着二举,二举也鼓起勇气与他爹对视,二人如此对峙了一会儿,他忽然抓起儿子的胳膊,把他拖出了房子。指着宽阔的车道、华丽的四层小楼、前后美丽的庭院和停放着数辆豪车的车库,道:
“这、这、这!这些!能让你任大少爷逍遥自在到现在的这一切,哪一样不要钱?二举,你可不能胳膊肘往外拐啊!赚钱的事情,谋生的事情,有什么寒碜的?他还该感谢我把实验室好端端地给他保存到现在。两个没权没钱的平头老百姓,一个病残,一个丑怪,你觉得你爹赚钱不光明正大是吗?那陈辉好到哪儿去?他天天开个网络直播,在里面把自己涂抹得人不人鬼不鬼,又是唱歌,又是讲怪话,他就体面了?”
“爹!你搞搞清楚好不好,当年要不是因为你们耍手段,我师父师伯他们何至于现在这样?我师父那么好的大夫,要是能健健康康的,在临床一线奉献一辈子,能救多少人命?看似害了他们两个,其实不知道害了多少人啊!这不是轻飘飘的一句赚钱不寒碜就能打发得了的,我师父多好的人啊,爹,你也是看准了他人这么好,即使我再怎么顽劣,也还是会尽全力教我,才让我拜他为师的吧?可是他这么好的人,一辈子就这么被毁了,他从没在我面前说过一句抱怨的话。爹,我知道这些事情之后,根本就没法再——”
二举说着说着,忽然住了口,动手腕上的手表摘下来,名牌衬衫和裤子,还有脚上擦得锃亮的皮鞋,通通脱掉,放在地下。
到头来只穿着一条裤衩,光着脚,面对他目瞪口呆的父亲,又道:
“还有,揍小朱不是为了什么跟朱院长斗,而是因为他欠揍!他要一直这么欠揍,我以后见一次揍一次。”
“任二举!你不要这个家啦?你就这么看着你爹年过半百的人了,为了你的任性,从堂堂的董事长变成平头老百姓,以后连口饭也吃不起?”
“吃多了山珍海味,也是时候吃吃平头老百姓的五谷杂粮了!”
二举叫道,但看父亲这样,也忍不住叹口气道:
“爹,别担心,我能养活得了您。”
“你怎么养?你充其量就是个护士,成天在附属医院里屁颠屁颠到处跑,以为我不知道?丢死人了!一个大男人,去给人端屎端尿!”
“当护士的怎么啦?朱砂就是护士,她是我见过最勇敢的小姑娘,自己还没着落,就敢把小姐放跑!我就算真一辈子就只能干个护士,我也能养得起我爹吃大米白面!”
两人都不说话了,老任忽然笑了,道:
“大米白面……二举啊,当了二十多年大少爷,你的志向就这?”
“就这!”
任董事长,名叫火旺的,又嗤笑了一声,摆摆手,自己往屋里走去,道:
“随便你吧,反正,后天就是药监局新官上任了,你爹这一辈子,恐怕就到这儿喽……能不能保住家业呢……”
他自言自语,又摇了摇头,道:
“管他呢!反正有儿子养我,供我吃得起大米白面。”
二举只穿一条裤衩,从后门闯进杂物间。
三红正大力洗刷一个什么东西,扭头一看,吓得尖叫起来,十秒钟之内往他身上扔了半个房间的东西,二举大叫道:
“三红!三红姐!先别叫唤了,我赶着去救师父!”
三红马上恢复了冷静:
“快说清楚!”
“那个……那个,有没有衣服借我穿下……”
三红给他找了一身其他同事的工作服。
二举告诉她,他从父亲处回来,到了办公室,就找不见吴夲了。
三红一下子冲了出去,一边跑,一边打电话给黑龙白虎,一帮人直把学校和医院搜索了个底儿朝天也是无果,围在一起直叹气。
二举忽然道:
“师父不会上研究所去了吧!”
“钥匙是二举哥你拿着,师父去了也没用啊。再说,他怎么能独自到那么远的地方去……”
“现在还磨蹭什么!有什么话等找到大哥再说。”
三红随手抄起放在走廊上的拖把,又跑了起来:
“二举跟我走,黑龙白虎你们自己想办法吧。”
“啊?喂,三红姐!”
暮色四合,瘟君在研究所门口一直等到四周陷入漆黑,路灯渐次点亮。
这个点儿,没什么行人,车也不多,因此显得街道上格外寂寞,他身边全是烟头,而烟盒也已经空了。他烦躁地将烟盒整个捏扁揉皱,扔在地上。可附近连个便利店也没有。忽然,从身后伸过来一只手,递给他一盒平时抽不起的好烟。他愕然扭头,吴夲只是平静地说:
“没事,抽吧。”
瘟君将烟接了过来,却只是揣在兜里。
“我可不敢在你面前抽烟。”
“说了没事了。”
数年前,吴夲曾来过这里一次,所以他现在能找来。
不过上一次依然不是什么美妙的回忆,那时候,瘟君以为自己是那亿万分之一的幸运儿,做出来的药物完美地正中靶心,欣喜若狂,等吴夲好了一点,就带他远远地到研究所门外来看。
那时候,研究所已经不是他的了,然而他还是骄傲地指给吴夲看,并且沾沾自喜地说,要给这研究所正式取名叫“无尘”。
吴夲笑道:
“这么喜欢师弟呀,要把我的姓放在前面?”
瘟君道:
“你才感觉出来啊!”
然而第二天下午,他就在匆匆穿过小巷,去看吴夲的时候被人一下子制住,塞进车里,要他说出最重要的那一批资料放在哪儿。
瘟君微微笑着,并不关心他们到底是哪一方的,只是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都在这儿呢,蠢货!”
马上他就笑不出来了。
要不是吴夲在两拨人混战的时候自己用飞溅到他手边的碎试管磨破了绳子,大概一切都要早早地在那一天结束。
瘟君正预备要冲进去,忽然见到师弟自己跑出来了,身上全是血,吓了一跳。
吴夲赶紧把双手伸到他面前去,道:
“只是割破了手而已啦,师兄,一点皮肉伤。”
瘟君怒道:
“哪有人割绳子会把手割成这样的?你没有痛觉吗!”
说完,自己先悚然一惊。
当天晚上,他若无其事地走进厨房说要做饭,拿起刮鱼鳞的刀,却老是想起吴夲鲜血淋漓的双手,伤口很深,险些就割破了动脉,血如注地涌出来。
瘟君无意识地伸手紧紧攥住了刀锋。
明明是很痛的呀。
瘟君望着那寂静的,路灯的河流,忽然道:
“现在要是五年前就好了。我一定不问你到底要不要用那个药。陪我一起熬到现在……”
“我乐意。”
瘟君笑了。
“今晚会挺有趣儿的吧。就不知道到底什么时候才来,我已经等烦了。据说,后天,新的官员走马上任,到时候,这座城要翻一遍天啦!不过,翻天这回事,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真没意思啊。”
吴夲只是摸着了他的手指,道:
“我们还活着,这就够好的了,能这么吹吹晚风,不是挺浪漫的吗?”
“真是快十年没听过这个词儿了。哎,师弟,”
瘟君道。
十年里他们早都不再谈论浪漫或者爱,但在十年前,两个青春洋溢,充满了活力和创造力的年轻的医生,差点就有机会,两人一起去国外深造。那时候人生的前景,和现在多么不同呀。
那会儿,两人还会下了班结伴去咖啡馆或者到河边散步,正儿八经地谈着他们旁若无人的恋爱,普通人的恋爱,不受打扰,也没那么闪耀,但依然独一无二的恋爱。
“师兄再最后给你浪漫一下,好不好?”
“我不相信你的品味,一向你说好看的衣服买回来一看全都都丑得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