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了。加拿大警方在港口找到他的外套,上面有血迹,但人不见了。初步判断可能是被绑架,也可能是……”林雪没说完,“何小姐,你现在的位置安全吗?”
何无夕看向阁楼窗外。巷子对面的屋顶上,似乎有个黑影闪了一下。
“不太安全。”她低声说,“林警官,名单上的内容,能不能告诉我一点点?至少让我知道,父亲用命保护的是什么。”
长久的沉默。然后林雪说:“名单最后有一行你父亲的笔迹:‘海神议会’的真正目的不是控制航运,而是控制通过航运流动的‘战略性物资’——稀土、锂矿石、芯片制造用的特种气体。谁控制这些物资的流向,谁就控制下一个十年的科技战争。”
脚步声从楼下传来。很轻,但木质楼梯的吱呀声在寂静中格外清晰。
何无夕挂断电话,关掉手电。阁楼陷入黑暗,只有雨点敲打天窗的声音。
温哥华,最高法院海事庭。
严矿坐在旁听席最后一排,左臂的石膏还没拆。今天开庭的不是他们的案子,而是一起经典的“共同海损”纠纷——但他必须来,因为原告方的代理律师,是“会计”目前使用的伪装身份。
案件本身很典型:一艘满载汽车和精密仪器的集装箱船在太平洋遭遇风暴,为保全船货,船长下令抛掉三分之一货物以减轻重量。事后,船东援引《约克-安特卫普规则》要求所有货主分摊损失。
但货主们发现,被抛下海的货物中,价值最低的工业原料只占少数,大部分是投保额极高的精密仪器。他们怀疑船东故意抛弃高价值货物以获取更高保险理赔。
法庭上,那位秃顶、戴金丝眼镜的英国律师——化名“大卫·威尔逊”——正用流利的英语陈述:
“尊敬的法官,我的当事人船东在危机关头做出了符合‘共同安全’原则的抉择。当时的风暴数据显示,船舶倾斜度已达28度,接近倾覆临界点。船长必须立即决策,没有时间逐一核对货舱内每件货物的价值。”
他调出气象数据和船舶倾斜记录,专业而精准。
货主方的律师反驳:“但船上的大副事后作证,他在抛货前曾建议先抛弃甲板上的低价值货物,但船长坚持打开三号货舱——那里存放的都是精密仪器。我们怀疑,船长事先知道哪些货物投保额最高。”
“怀疑不是证据。”威尔逊——也就是“会计”——推了推眼镜,“根据《海商法》第197条,共同海损的成立只需满足三个要件:共同危险真实存在、牺牲或费用有意而合理、牺牲或费用有效果。我的当事人完全符合。”
严矿在笔记本上快速记录。他今天来不只是为了监视“会计”,更是因为这场官司牵扯到一个关键人物:船上的大副,是当年“南洋号”海难的幸存船员之一,后来隐姓埋名多年。顾长风被捕后,这个人突然愿意出庭作证。
休庭时,严矿在走廊“偶遇”了那位大副——一个五十多岁、皮肤黝黑的男人,手指关节因常年拉缆绳而变形。
“王师傅,借个火?”严矿递过烟。
大副看了他一眼,接过烟,两人走到吸烟区。
“严总是吧?林警官跟我说了。”大副点烟的手在微颤,“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南洋号’那晚,顾长风确实在救生艇上动了手脚。但不是为了灭口——是为了保命。”
“什么意思?”
“那晚船要沉的时候,顾长风抢到了最后一条救生艇的位置。但艇上已经超载,他为了减轻重量,把两个受伤的船员……推下了海。”大副猛吸一口烟,“我就在旁边那条艇上,亲眼看见的。后来他威胁我们,谁敢说出去,他在岸上的兄弟就弄死谁全家。”
“那为什么现在敢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