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青云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家庭,父母都是beta。他出生的时候,爷爷还在世,这位老人翻了很久的字典,给他取名青云二字,希望他以后的人生能事业有成,平步青云。
只可惜他的一生,却跟平步青云没有什么关系。
他的父亲是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人,总是偷走家里所有的钱拿去赌。在他的童年记忆中,母亲总是在打各种零工,而父亲隔几天回家一次,把家里所有地方都翻一遍,再也找不出一分钱了,就把家具电器拿出去卖。
有一年暑假,母亲抱回家一箱小零件。他帮着母亲,一整个暑假都在重复做一件事——把铁丝穿进铅环里,做好二十个能换一毛钱。
他们母子两就是这样贫穷地活着,直到他十岁那年,母亲病死了。
那个女人,小的时候在家里不受重视,从小帮着干活。长到二十岁,听从父母的安排嫁给了认识没几天的人,婚后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她从孩子五六岁就开始腹部疼痛,可是一直没有钱去医院检查,就这么直到她死,都不知道生的什么病。在她生命的最后几天,其实已经下不了床了,她的丈夫也没有关心过她一句。
李青云那个时候上寄宿学校,周末放假背着书包回家,在路上看见野枣子熟了,爬上树摘了一把野枣,用校服兜着。回家看见房门关着,还以为母亲不在家。推开门的时候,女人的神志还清醒着,她说:“青云,晚上自己煮饭吃。”
李青云以为她只是不舒服想躺着,就真的放下书包去做饭,等饭做好了,她的身体已经慢慢变凉了。那把放学路上摘的野枣就放在床头的柜子上,一颗也没有动。
这就是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从那以后,李青云就没妈了。
邻居帮着他给母亲下的葬,撒完坟头最后一把土,他回家的时候,碰到他父亲回来找钱。那个男人把家里翻得稀烂,野枣滚落在地上,被踩破了,露出里面黄色的果肉。男人一把推开他,把家里唯一值钱的多用锅拿出去卖。
这就是他最后一次见那个男人。
十岁那年,李青云失去了母亲,从此孑然一身。
他把母亲枕头底下最后一枚硬币用针头磨了一个孔,用绳子穿起来挂在脖子上,这就是母亲唯一的遗物,提醒着他是从哪里来。
但是他实在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去。
他开始在外流浪。
母星亿万年的稳定生态,让他得以在野外存活下来。他住过繁华闹市,饿极了的时候守在小吃街垃圾桶旁边,见有人丢吃不完的东西就马上伸手去捞,夜里抢屋檐抢椅子抢不过成年流浪汉,就去公共厕所里睡觉。他也住过荒郊野地,偷别人地里的蔬菜粮食,晚上和蛇虫鼠蚁作伴。也曾在小饭馆里洗碗擦地换一口剩饭吃。
他已经没有家了,像一只流浪动物,在这个世界过着完全野生的生活。
过路的人看他衣衫破烂,有的人会莫名其妙捡东西打他,小混混和一些同龄的孩子,会专门设陷阱捉弄他。他就这么流浪着流浪着,一走就是三年。
十三岁的某一天,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买了一笼刚出笼的小笼包,和着一杯豆浆,蹲在正躺在长椅上的李青云面前。
“你要不要跟我走?”他说。
李青云坐起来,点了点头。
男人带着他去剃了头,换了一身新衣服,摸着他青色的头皮,说道:“以后,你就叫傅十一。”
李青云从此改名傅十一。
他跟着男人从南走到北,学的第一件事,就是放火。他会在野外或者随便什么四通八达没有监控的地方,清理出一小片空地,堆放上一些易燃的物品。然后等男人不知道是做什么回来,换下身上所有的衣物伪装,然后一把火烧掉。
有的时候他会在事先约好的地方等上两三天,像动物一样吃住都在那里,然后不管什么时候男人过来,就立马出来点火。
大概是这种等待和耐心也是比较稀有的吧,某一天,男人也曾拍着肩夸奖他,“十一,你很好。”
他就这么跟着男人,一路跟到了龙骨星盗团。
男人叫傅昭,是龙骨的二把手。
他也是到了才知道,像他这样捡来的有编号的孩子,前面还有十个,后面也一直源源不断。
他就这样跟着傅昭,从他的十三岁,到二十七岁。他人生的半辈子,都在为傅昭做事。
二十七岁那年,龙骨主要成员在厄多拉星球被一网打尽。
第二年,龙骨的掌权人傅昭被执行死刑,其他人也根据犯罪事实一一宣判。傅十一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十年后,他出狱,因为认罪态度良好,监狱给他安排了工作——去守陵园。
大概是冥冥之中真的有天意在指引,有一天他早早起床,在陵园巡视的时候,看到有一座墓前的花被风吹歪了,于是突然想要过去整理一下。
他就这么看到了许一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