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报警时,凌霄正在吃午饭。电话那头,民警的声音压得很低:“七岁男孩,没了。他爸打的。”
她放下筷子,和白宇赶到现场。老小区的六楼,门开着,空气里有一股闷了很久的、混着尿骚味的恶臭。
孩子躺在卧室的地板上,身上盖着一床薄毯,只露出一张青紫色的脸。七岁,瘦得像四五岁,颧骨凸出,眼眶深陷。嘴唇上有干涸的血痂,嘴角还有没擦干净的白沫。
白宇蹲下来,掀开毯子。从胸口到脚踝,全是新旧交叠的伤痕。棍子打的,巴掌扇的,烟头烫的,指甲掐的。有些已经结痂,有些还在渗液,有些是刚留下的,皮肤还是肿的、紫的。
“多处陈旧性骨折,肋骨、左前臂、锁骨。”白宇的声音很平,但语速比平时慢,“愈合不良,说明没有接受过正规治疗。死因是颅脑损伤——被重击头部,颅内出血。”
他停顿了一下,低声说:“这孩子,被打了很久。他才七岁,几乎一辈子都在挨打。”
凌霄站起来,走向阳台。孩子的父亲王建国蹲在角落,双手抱头,四十岁的男人,穿着皱巴巴的工装,指甲缝里全是黑泥。他旁边站着一个女人——不是孩子的母亲,是他的新女友。
“为什么打他?”凌霄问。
王建国没抬头,声音闷在膝盖里:“他不听话。作业不写,偷吃东西,把家里弄脏……”
“他几岁?”
“七岁。”
“七岁的孩子,你打了多久?”
王建国沉默了很久,说:“离婚后。三年了。”
孩子的母亲叫陈秀兰,接到电话时正在外地打工。她赶到派出所时,浑身都在抖,嘴唇发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凌霄把她带到辨认室,隔着单向玻璃,她看见了王建国。
然后她跪下了。不是哭,是跪,膝盖砸在地砖上,闷响。
“我当初为什么不带走他……”她抓着凌霄的裤脚,声音从喉咙最深处挤出来,“我为什么不带走他……”
三年前离婚时,陈秀兰没有工作,没有住处,法院把孩子判给了王建国。她每个月寄八百块抚养费,每次打电话,王建国都说“孩子挺好的”。过年回家,她看见孩子瘦了,王建国说“不爱吃饭”。她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