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子昂没回答。他低头看着手里半成的兔子,轻声说:“她不喜欢我了。我想把她留下来。她喜欢玩偶,我就把她放进玩偶里。”
审讯室里,凌霄坐在他对面,没有急着说话。她在等——等他的眼神飘向桌面。白宇把物证一件件排开:针线盒、线轴、蓝色纤维比对报告、裁皮刀上的血迹预实验阳性结果。
陆子昂的目光在裁皮刀上停了一下,然后移开。
“你在她家缝的玩偶。”凌霄的声音不大,“用你随身带的针线。缝了三天三夜——因为你每天只待几个小时,怕被人看见。缝完一只,塞进一只。”
陆子昂的嘴唇动了一下。
“你说你不觉得她死了。”凌霄向前倾了倾身,盯着他的眼睛,“但你缝的时候,她的血把棉花染红了。你用漂白水洗棉花,洗了三次,没洗干净。所以你换了一批新棉花。”
她顿了顿:“你知道她喜欢玩偶。你知道她不喜欢这一种。”
陆子昂的呼吸终于乱了。他低下头,双手交握,指尖发白。沉默了很久,他才开口,声音像从嗓子眼里挤出来:“我只是……想留住她。”
“你留不住。”凌霄的声音没有起伏,“你只能缝。”
她站起来,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时停了一步——没有回头,只是站在那里,像把什么压了回去。
白宇推过笔录:“签字吧。”
陆子昂拿起笔,手在抖。笔尖落在纸上,划出一道歪斜的痕。
结案那天,凌霄去了证物室。那十一只玩偶被封在证物袋里,堆在一起。最大的那只泰迪熊,肚子上的缝线已经被拆开,露出里面空荡荡的棉花。它的眼睛还在,圆圆的,亮亮的,看着前方。
白宇站在她身后:“你说,她最后看见的,是什么?”
凌霄沉默了很久。
“针。”她说。
玩偶的眼睛在灯下反着光。没有人再说话。
警徽在日光灯下泛着冷白的光。这一次,警徽下的泪没有流出来。它只在凌霄转身时,把那句“你只能缝”咽回了喉咙里。